助学贷款法律咨询

各位法律达人。大学期间我在农行贷了12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合同上写的是“毕业两年内,不计利息”。毕业后,由于预期了几个月,我专程上门咨询银行需要还多少钱,银行给我的答复是连本带息还6000多。我当时就纳闷,明明借了12000,还预期了几个月,怎么只还6000多。第二天我就还了钱,还请银行开了还款证明(证明上写的是“XXX,已还清助学贷款本息”)。上两个月,保险公司的给我打来电话,催我还助学贷款。
我说“第一,贷款已经还银行了,银行也开了证明”,第二、这是我和银行的事,和保险公司没有关系。前几天,保险公司竟然给我发来了律师函,要求我还钱,否则打官司。我推测,银行把对我的债权的一半转给保险公司,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给还了一半的贷款,所以当时查询的时候只看到我有6000多欠款。
我的问题是:1.银行在未告知我的前提下,是否有权转让对我的债权;2.我把欠款还给保险公司,但是我又没有同保险公司签订任何借款协议,不存款法律上借贷关系;3.找银行,把钱还给银行。4.不理他们,毕竟我有银行开具还款证明。

1、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可以让与,当时必须通知债务人才对其有效。即是说,银行是有权转让对你的债权的,但是必须通知了你,你才对保险公司还钱。
2、就如上所说,你和保险公司不存在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除非通知了你的情形。
3、具体怎么举证反驳保险公司,你最好还是咨询下律所,我只明白一点理论东西。或者大学的法律援助机构,后者是免费的,大学老师带学生教学工作。
我问一下哈。既然你只还了6000,贷了12000,那你是还要还另一半的啊,你在纠结向谁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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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29
如果真像你说的,债权转让了,那么银行应该通知你,没通知你是他们存在过错,但是不通知转移债权依然生效,所以你可以向保险公司还款,不过最好把事情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建议你去法律教#育网找一个免费咨询的律师咨询一下,省的误事
第2个回答  2012-09-24
债权可以转让,无需征得债务人同意。银行有通知的义务。未通知则让与对你无效,你没有对保险公司偿还的义务。但你仍负有对银行的债务。你应该告诉保险公司,你没有接到通知。
如果联系方式改变的话,银行可能无法尽快通知,或未收到通知情况也可能有。
第3个回答  2012-09-24
1、债权人可以转让自己的债权,但要通知债务人。
2、你与保险公司不具有法律上的任何关系,银行并未通知你已经把银行对你的债权部分转让。因此你完全可以对保险公司不予理睬。
3、你有银行的还款证明,可以认为是银行对自己债权作出的合法处分,可以不用理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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