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定假期,10月5号开始上班算不算违反劳动法?我不懂,求指点!

我正在找工作,昨天有家公司打电话给我说我录取了叫我10月5号开始去上班。但是9月30到10月7号为止不是法定假期吗?他们也并没有提到5,6,7号的工资为双倍。如果我去了算不算被剥削了?还有本来在那里的员工肯定三和i带薪放假的。叫我5号去上班肯定打算跳过假期工资从5号 算起,而且像平常一样算给我吧?请问这算不算不合理加班呢?

10月5日是属于休息日,在休息日上班并不违法,但是如果单位没有支付员工休息日加班的加班费是属于违法行为。

依据《劳动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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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27
9月30~10月7号只有9月30 10月1~10月3日为法定假期,其余的为调休。
10月4日~10月7日不属于法定假期,不纳入加班处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9-27
10月4号开始不是法定假期,法定假期只有4天是9月30到10月3号,其余是双休日合在一起的;10月5号开始上班至月底,超过满勤天数的工资,就是双倍。10月5号开始上班不违反劳动法 。
第3个回答  2012-09-27
不算法定假期 假期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星期日一天,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共五天按照顺延的方法计算|(9月30、10月1、2、3、4)5日上班,但6、7是周末 哈哈
第4个回答  2012-09-27
是的,你可向当地12333劳动热线电话咨询具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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