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行政村中间的水泥路是否属于交通安全法中道路的含义?

如题所述

郭店镇小司行政村辖8个自然村,14个村民组,人口2800人,村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2009年镇政府为该村修水泥公路3条(小司村东头---李沟、刘知州-----107公路、崔府-----107公路 ,共计3公里多), 小司村到107公路的乡村公路存在有坑洼问题,镇政府对该路段与2006年已修复过一次,由于该路段是通往小司村的唯一道路,车流量大,道路损坏较快,现在镇政府正在筹措资金准备再次修复 。 \r\n小司村由于地势较高,水位较深,西部水井井深达200多米,东部需100多米。其中小司自然村分为3个村民组,4组单独一个吃水井,3组和5组公用一个吃水井,由于水管管网老化,加之近几年用水量增大,逢单日为3组供水日,双日为5组供水日,3组由于地势较高,在其他群众用水量大的情况下,地势较高的地方水流量较小,客观上会造成部分群众用水不便的情况,但部分群众家中购买有自吸泵,使这一情况有所缓解。针对该村吃水不便这一情况,郭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直在寻求解决办法,目前已和上级部门进行了对接,准备实施安全饮水工程,目前该工程前期规划测量预算工程已结束,同时该村利用\“一事一议\”已筹措资金20万元左右,准备用于该村安全用水管道铺设,预计该工程最迟2012年4月份可开工建设,届时全村吃水问题可全部解决。\r\n关于村民反映想打井解决灌溉问题,镇政府正在积极与上级部门和水利局协调,在条件允许下,尽快解决群众的浇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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