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去世,另外一方如何继承遗产?

如题所述

被继承人死亡,生前留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夫妻互相享有继承权,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的一个重要标志。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基于婚姻的法律效力产生的,是以夫妻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只有具备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对方的遗产。

夫或妻一方死亡时,继承开始,首先要确定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被继承人的财产一般包括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以及其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主要是指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夫妻可约定其个人特有财产全部归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这部分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继承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8-06
夫妻双方一方死亡,首先确定遗产范围。应当先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
对于遗产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一般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2个回答  2020-12-09

夫妻一方意外去世,遗产到底谁来继承!2020《继承法》这么规定

第3个回答  2018-06-07
举个例子来说明
汪某与杨某是夫妻,汪某的父亲还健在,并且跟两人生活在一起。两人结婚后买了一套商品房,另外两人攒的钱,都存在了汪某的银行账户里,一共30万元。在儿子10岁时,汪某不幸在一次意外中去世。在处理他的遗产时,汪某的父亲,认为,商品房和30万存款都应该算作汪某的遗产,但是杨某表示,这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应该是自己的,另一半才是汪某的遗产。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继承法》第26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在本案中,商品房和30万元的存款,都是两人的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两人之间没有其他约定,在汪某去世后,应该先把属于杨某的那一半分出来,剩下的一半才是汪某的遗产,由杨某、汪某儿子和汪某的父亲均分。
如果想快速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或者需要专业律师指导,请关注weixingongzhonghao:youlaw123
满意可采纳,谢谢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6条舰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
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
承人的遗产。”
(1)必须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指的是夫妻自登记结婚,领取结
婚证之日起,至离婚或一方死亡时止的期间。一方死亡后,活着
的配偶得到的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已不在婚姻存续
期间。对于婚前的个人财产是否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参照后
面附的有关司法解释。
(2)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指的是夫妻各自或共同取得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
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但本法第十八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3)夫妻一方死亡的,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出死者遗产的方
法是,先分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活着的一方所有,余下的另
一半作为死者的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当然夫妻间另有约定的除
外。另有约定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在夫妻一方或双方
死亡时的处理方法有约定,这时就按照约定分出遗产,不受本条
规定的限刷。例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在一方死亡时,夫妻共有
财产全部归另一方所有,或由另一方分得大部分夫妻共有财产,
剩余部分由各继承人继承,这些都是合法有效的约定。要从夫妻
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遗产,还需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
财产。对此,新的婚姻法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法第18条规定有
下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婚前财产;(2)-方因
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3)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4)-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依法属于个人的财产,不因婚姻关
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