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吉林省的老兵友没有优待金

如题所述

不符合发放有优待金的标准。优待金是对特定人员的一种奖励,一般向义务兵家属、革命烈士遗属等进行发放的,
1、从非户口所在地入伍和不持有入伍通知书的,对其家属不发优待金。
2、对从地方直接招收的享受军官待遇的军队院校的学员以及文艺体育专业人员的家属,不发优待金。
3、义务兵转为志愿兵或者升为军官后,从第二年起停止发给其家属优待金。
4、义务兵被除名、开除军籍或被劳教、判刑的,停止发给其家属优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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