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不能做生意吗

我是公务员,最近我开了个宾馆,但是有几个小人偷偷举报我,我又没干什么违法犯罪的事情,赚的都是干净钱,请问有问题吗

  不允许。
  按照现行的《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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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22

公务员不能做生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三条中公务员必须遵守的纪律中,明确提出严禁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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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2-20
不可以的,《公务员法》中明确有规定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所以按照规定是不能够做生意的,建议三思而后行。
第3个回答  2012-06-24
不行!
你身为公务员难道不知道《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你是干净钱,但法律就是法律。你自己法律没学好,被人抓住把柄也怨不了。
一般来说,只要和自己工作关系不大,不要太显眼,人家是不会去举报你的。而且一般都不会直接用给自己的名字,都用家里人的。我们这边也有偷偷开网店卖点小东西之类的,要不靠那点工资还真有点难过。
是不是你宾馆开得有点大?还是得罪了别人?追问

可能是生意好了,别人嫉妒吧,我这人做人很小心,没得罪什么人,当然执照也不是用自己的名字,应该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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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2-06-24
有问题,公务员不能做生意。尤其是领导干部,更是不允许的,发现就是大问题。你得把人得罪成什么样啊,人检举你。这些都是心照不宣的事,你不会把执照办成你自己的名了吧,大多数都不会办自己的名了,不是领导一般也没什么人会查,要是领导,连近亲的人都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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