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怎么处罚

如题所述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扣12分),罚款1000元—2000元。

2、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元—200元。

3、疲劳驾驶(4小时未停车休息)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扣12分,疲劳驾驶其他机动车的,扣6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4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的处罚如下:
  一、第22条第2款条文: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一、违反该条款的处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罚款200元以下,记12分;其它机动车未按规定休息的,罚款200元以下,记6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01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这里是一般禁止性规定,但是处罚的内容和罪名可以参照刑法修正案八,一般会以危险驾驶罪视情节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9-10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这里是一般禁止性规定,但是处罚的内容和罪名可以参照刑法修正案八,一般会以危险驾驶罪视情节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
第4个回答  2019-10-23
醉酒后交警没到现,车也没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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