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得税汇算清缴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账务处理及报表处理

去年年报的时候我公司的净利润为-36万元,今年5月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我公司税前扣除的招待费过多,调减之后我公司的净利润为-34万元。5月份的时候我忘记做账务处理了,那么在6月份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如下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万元
贷:营业费用 招待费 2万元
借:本年利润 2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万元
然后在本月的报表中体现出来?

不需要做账务上的调整。因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按税法规定进行应纳税额的调增调减,这些调整在汇算清缴报告时会指出,并不是要求你要做账务调整,而是告诉你实际应该按多少利润去缴交所得税或者确定税法意义上的亏损。
你的账务处理是基于会计准则做的,会计准则和税法会有一些差异,举个例子:
例如开办费,在会计准则中要求你在开业时全部进入当期损益,而税法则规定按不超过5年摊销。所以你在账务处理时,如果按会计准则规定一次进入当期损益,是没有错的,在汇算清缴时会调整而已。如果你不想汇算清缴时调整,你在做账时按税法规定分5年摊销,这样虽然汇算清缴不会调整,但是年度审计报告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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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5
这个无需账务处理,调减的不是会计利润,而是根据税法规定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对企业的账面没有影响,在以后年度交所得税用于弥补亏损时,按照-34万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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