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师,我公司现情况如下: 我公司座落在市区,现要转为商业用地,补缴的土地出

请教老师,我公司现情况如下:我公司座落在市区,现要转为商业用地,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是否该记入无形资产?然后当月相应调整无形资产摊销值?现公司在市区外另购买一块地,作为新建厂房,缴纳的土地款应如何入账?也走无形资产吗?而且新厂房建好后,会将现在市区厂房中的机械设备等全搬入新厂房,同时原市区厂房可能改建商品房销售。若是这样,支付的新土地款还应记入无形资产吗?其性质与原先账面上的无形资产是一回事吗?请问这种情况,将会涉及到哪些方面的问题?麻烦老师说的具体点!非常感谢!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楼上同志回答的前面的内容基本正确,只是在土地增值税的问题方面有出入,那就是你们补交土地出让金时,是不涉及土地增值税的,这是从政府手中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涉及土地增值税的,土地增值税是出让方交纳的,而你们是受让方,并且是在二级交易中由转让方交纳的,出让方是对政府的,政府是不存在有土地增值税的问题的,所以土地增值税在这个补交出让金环节上根本与你们一点点关系也没有。只有你们在建好了商品房对外销售时,那时,才会涉及到你们应计算并交纳土地增值税的问题的。
我对你上述其他的问题,在下面你的那个提问中详细回答了,详见下面: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43664190.html?old=1&afterAnswer=1#here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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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29
补交土地出让金后会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国土票据按照重新签订的出让合同出,也就是说你变性的地块开发房地产不能建你新买的工业用地等新建产房费用纳入开发成本,不能冲抵土地增值税。令告诫不要在这方面做文章,土地增值税不是那么好跑得。追问

我不是要跑土地增值税啊,只是我不知道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做账?你是说补交的土地出让金转入无形资产,即无形资产增值要交土地增值税?那又该怎么交呢?

另你又说,新建的厂房纳入开发成本,可不是说只有房地产企业才纳入开发成本吗?我们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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