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

公民应依法纳税的重要性.
税收的性质.
原理方法论的内容,请简要说明.

我国税收的性质(板书)
1)不同社会制度下税收的性质不同

请同学们阅读本框题第1~第4自然段,思考并回答以下问题:1)税收作为一种分配关系(税收的本质,)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具有哪些共同点?这些共同点的存在反映了一个什么总理?2)怎样理解“在不同提社会制度下,税收的性质却是各不相同的”?什么是税收的性质?

(教师归纳讲授)首先,税收作为一种分配关系,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都具有一些共同点。这些共同点就是税收的基本属性,具有这些属性才能称作税收。其共同属有:(1)税收都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2)都是为国家实现其职能的服务;(3)都具有共同的基本特征(三性);(4)都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前提的分配关系;(5)分配的主体都是国家;(6)税款都是取之于民的。这些共同点的存在反映了税收的共性,即不论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只要具备了上述这些共同点的财政收入形式就都可以叫做税收。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税收的性质却各不相同。

税收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不同的国家中,反映了不同的经济关系和阶级属性。我们把税收的这种阶级属性称为税收的性质。税收的本质和税收的性质不同。税收的本质,即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它都是凭借政治权力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这不是因国家与社会性质不同而改变的。但是,这咱特殊分配关系的阶级属性,却因生产关系的性质不同,即社会制度和国家不同而不同。如,在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中和近代的半殖民地半殖封建社会中,统治者们为了自身的利益,通过税收对劳动人民进行残酷的剥削。

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板书)

社会主义的税收是“取之于民”的(板书)

在我国,由于公有制经济居于主体地位,所以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是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上缴给国家的税金。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它已占到了财政收的95%以上(1995年为96.7%)

“取之于民”反映的是社会主义税收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劳动者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目前利益与长

远利益的正确结合。(板书)

我国在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是为人民服务的。国家必须集中一部分资金,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人世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由此而决定,我国税收在征税与纳税的矛盾上,反映的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非对抗性矛盾。它是代表人民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国家需要,与纳税单位、个体局部利益、眼前利益的矛盾。我国的社会主义税收体现着国民收入分配中,国家与纳税人在根本利益一致基本上的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正确结合。

社会主义税收也是“用于之于”的。(板书)

我国税收“用之于民”的重要表现有:国家拿出大笔资金钐于提高人民生活,从1979年到1981年,国家对解决多年遗留下来的问题,拿出1400多亿元来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占同期财政收入总额的31%)。其中,用于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的支出是422亿元,用于提高职工工资和实行奖金制度的支出是300亿元,用于安排城镇2600万人就业的支出是105亿元,用于增加职工住宅的支出是152亿元,还有用于减免农村税收、增加进口商品价格补贴的支出等等。

社会主义税收的“用之于民”反映了税收所代表的这部分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归全社会共同占有,

为全体劳动人民的利益服务。(板书)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财政就是全国人民的财产。国家通过税收集中起来的资金,归全国人民所有。通过财政预算的再分配,为全国人民的利益服务。国家通过预算支出的安排,把税收集中的资金钐于巩固国防和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用于国家经济建设,用于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总之,广大劳动人民是税收的最终受益者。

参考资料:http://01.nj13z.cn/zhengzhijiaoan/gaoyi/diwuk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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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1-23
都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前提的分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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