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建筑墙材材料是禁止使用

目前重庆地区建筑框架墙体填充材料一般采用页岩空心砖和红砖搭配,可我在万州区看到还在用水泥混垃圾材料做的实心砖做填充材料,谁都知道水泥加一点废渣一块砖比红砖便宜很多,不知道这种垃圾砖还让用吗?现在房价那么高,建筑再用孬材料可是对人们生命健康不负责任的表现!

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

序号 类别 建筑材料名称 不允许使用的工程范围 不允许使用的原因 不允许使用的依据
与生效时间 技术咨询
服务单位
1 混凝土材料与混凝土制品 袋装水泥
(特种水泥除外)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制品生产企业 浪费资源、污染环境 根据《关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4】16号),从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混凝土协会
(联系电话:63952260、63941490)
2 立窑水泥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制品生产企业,重大工程主体结构 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质量不稳定 根据《关于水泥产品供应供用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03】183号)从2003年4月23日起实施
3 现场搅拌混凝土 混凝土使用量超过100立方米的建设工程 储运、使用过程浪费资源、污染环境 根据《关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4】16号),从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4 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中心城区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城关地区和政府投资工程 原材料储存和搅拌过程污染环境 根据《关于在部分城市限制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从2007年9月1日起实施
5 氯离子含量>0.1%的混凝土防冻剂 预应力混凝土、钢筋混凝土 易引起钢筋锈蚀,危害混凝土结构寿命 根据《关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4】16号),从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混凝土协会外加剂分会
(联系电话:65710859)
6 墙体材料 实心砖 建筑工程基础(±0)以上部位(包括临时建筑、围墙) 生产过程资源消耗大,与同厚度多孔砖、空心砖相比建成的墙体保温隔热性能差 根据《关于发布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施工艺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7】837号),从2008年1月1日 起实施 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建筑砌体分会
(联系电话:88070913、
68017299)
7 60毫米以下(含60毫米)厚度的隔墙板 居住建筑内隔墙 隔声和抗冲击性能差 根据《关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号),从2001年10月1日起实施
8 建筑保温材料 聚苯颗粒、玻化微珠(珍珠岩)等颗粒保温材料与胶结材料混合而成的保温浆料 单独作为保温材料用于外墙保温工程 单独使用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要求 根据《关于发布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施工艺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7】837号)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
(联系电话:88223803)
9 水泥聚苯板(聚苯颗粒与水泥混合成型) 各类墙体内、外保温 产品保温性不稳定 根据《关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4】16号),从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10 墙体内保温浆料(海泡石、聚苯粒、膨胀珍珠岩等) 民用建筑外墙内保温工程 热工性能差,手工湿作业,不易控制质量 根据《关于公布第二批12种限制和禁止使用落后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1999〕518号),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
11 以膨胀珍珠岩、海泡石、有机硅复合的墙体保温浆(涂)料 民用建筑混凝土及混凝土砌块外墙内、外保温工程 热工性能差,手工湿作业,不易控制质量 根据《关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4】16号),从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12 模塑聚苯乙烯保温板 高度≥100米居住建筑、高度≥50米公共建筑和幕墙构造建筑的外保温 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易发生火灾事故 根据公安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09】46号),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13 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 高度≥100米居住建筑、高度≥50米公共建筑和幕墙构造建筑的外保温 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易发生火灾事故 根据公安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09】46号),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14 金属面聚苯夹芯板 临时性居住建筑 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易发生火灾事故 根据公安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09】46号),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15 金属面板直接与硬泡聚氨酯相接的夹芯板 临时性居住建筑 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易发生火灾事故 根据公安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09】46号),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16 非耐碱型玻璃纤维网布 外墙外保温工程 耐碱性差,不能保证砂浆层抗裂性能要求 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17 树脂岩棉 管道保温工程 生产耗能大,施工过程中对工人健康危害大,保温效果差 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18 建筑门窗幕墙及辅料 普通单层玻璃和简易双层玻璃外门窗 民用建筑 气密、水密、保温隔热性能差 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建筑金属结构(门窗幕墙)分会
(联系电话:88070905、68016781)
19 普通推拉铝合金外窗 民用建筑(狭窄走廊除外) 气密、水密、保温隔热性能差 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20 单层普通铝合金外窗 民用建筑外窗 强度低、气密、水密、保温隔热性能差 根据《关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号),从2001年10月1日起实施
21 实腹、空腹钢窗 民用建筑外窗 气密、水密、保温、隔热性能差 根据《关于公布第二批12种限制和禁止使用落后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1999〕518号),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
22 单腔结构塑料型材 民用建筑外窗 气密、水密、保温、隔热性能差 根据建设部《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659号公告),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23 PVC隔热条、密封胶条 民用建筑外门窗和幕墙 强度低、不耐老化 根据建设部《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659号公告),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24 管材管件与建筑给排水工程材料 直径≤600mm的刚性接口的灰口铸铁管 居住小区和市政管网支线用的埋地排水工程 易泄漏,造成水系和土壤污染 根据《关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4】16号),从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管材管件分会
(联系电话:88070911,68041151)
25 承插式刚性接口铸铁排水管 住宅工程 挠度差,接口部位易损坏、渗水 根据《关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4】16号),从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26 冷镀锌上水管 居住建筑给水系统 污染饮用水 根据《关于公布第二批12种限制和禁止使用落后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1999〕518号),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
27 镀锌铁皮室外雨水管 多层住宅 易损坏 根据《关于限制和淘汰石油沥青纸胎油毡等11种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京建材[1998]第480号),从1999年7月1日起实施
28 用铅盐做稳定剂的PVC饮用水管材、管件 饮用水管材、管件 危害人体健康 根据《关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4】16号),从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29 平口混凝土排水管(含钢筋混凝土管) 住宅小区和市政管网用的埋地排水工程 易泄漏,造成水系和土壤污染 根据《关于发布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施工艺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7】837号),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30 防水材料 使用汽油喷灯法热熔施工的沥青类防水卷材 地下密闭空间、深基坑和易燃材料附近的防水工程 易发生火灾 根据《关于发布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施工艺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7】837号),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防水技术专业委员会
(联系电话:63965212、63969981)
31 石油沥青纸胎油毡 新建和维修民用建筑防水工程 不能保证施工质量耐久性要求,施工过程污染70环境 根据《关于限制和淘汰石油沥青纸胎油毡等11种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京建材[1998]第480号),从1999年7月1日起实施
32 溶剂型建筑防水涂料(含双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溶剂型冷底子油) 室内、地下密闭空间、深基坑和其他不通风的部位 易发生火灾,施工过程挥发物污染环境 根据《关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4】16号),从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33 厚度≤2mm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热熔法施工的各类建筑工程(临建除外) 热熔后易形成渗漏点,影响防水施工质量 根据《关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4】16号),从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34 供热采暖系统材料设备 内腔粘砂灰铸铁散热器 新建、改建住宅工程 内腔结砂影响计量器具的使用 根据《关于发布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施工艺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7】837号),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房地产科学技术研究所
(联系电话:67711118-8107)
35 钢制闭式串片散热器 新建、改建住宅工程 产品热工性能差 根据《关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4】16号),从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36 冷镀锌钢管、非镀锌钢管 新建民用建筑室内采暖系统 易锈蚀,影响热计量温控器具的使用 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37 手动温控阀 新建、改建民用建筑室内采暖系统(地板采暖除外) 无法实现自动恒温功能 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38 用水器具 手接触式普通水嘴 公共厕所、公共场所卫生间 易交叉感染传染疾病 根据《关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4】16号),从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建筑五金水暖材料监督检验站
(联系电话:88751923)
39 建筑装饰装修材料 以聚乙烯醇为基料的仿瓷内墙涂料 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耐水性能差,污染物排放超标 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
(联系电话:63379931)
40 聚丙烯酰胺类建筑胶粘剂 内外墙瓷砖粘结及混凝土界面处理 耐温性能差,耐久性差,易脱落 根据《关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4】16号),从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41 不耐水石膏类刮墙腻子 住宅工程 耐水性能差,强度低 根据《关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号),从2001年10月1日起实施
42 聚乙烯醇缩甲醛胶粘剂(107胶) 民用建筑墙地砖及石材粘贴施工 粘结性能差,污染物排放超标 根据《关于公布第二批12种限制和淘汰落后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1999〕518号),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43 市政与道路施工材料 光面混凝土路面砖 新建和维修广场、停车场、人行步道、慢行车道 影响行人安全,不透水 根据《关于发布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施工工艺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7] 837号)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联系电话:68710023)
44 普通水泥步道砖(九格砖) 新建和维修广场、人行步道 外观差、强度低、不透水、使用寿命短 根据《关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号),从2001年10月1日起实施
45 照明材料 白炽灯 新建公共建筑和精装修住宅 能耗高,光效低,温度高,安全性差,寿命 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联系电话:68179881-830)
46 卤素灯 新建公共建筑和精装修住宅 能耗高,光效低,温度高,安全性差,寿命短 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三、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

序号 类别 建筑材料名称 禁止使用的原因 禁止使用的依据与生效时间 技术咨询
服务单位
1 混凝土原料 多功能复合型(2种或2种以上功能)混凝土膨胀剂 质量难控制 根据《关于发布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筑材料及施工工艺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7】837号),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混凝土协会外加剂分会
(联系电话:65710859)
2 氧化钙类混凝土膨胀剂 生产工艺落后,过烧成分易造成混凝土涨裂 根据《关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4】16号),从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3 墙体材料 粘土砖(包括掺加其它原材料,但粘土用量超过20%的实心砖、多孔砖、空心砖) 生产过程毁坏耕地,污染环境 根据《关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4】16号),从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建筑砌体分会
(联系电话:88070913、
68017299)
4 粘土和页岩陶粒及以粘土和页岩陶粒为原料的建材制品 生产过程破坏耕地和植被 根据《关于发布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筑材料及施工工艺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7】837号),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5 手工成型的GRC轻质隔墙板 质量难控制,性能不稳定 根据《关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号),从2001年10月1日 起实施
6 以角闪石石棉(即蓝石棉)为原料的石棉瓦等建材制品 危害人体健康 根据《关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4】16号),从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7 建筑保温材料 未用玻纤网布增强的水泥(石膏)聚苯保温板 强度低、易开裂 根据《关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号),从2001年10月1日 起实施 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
(联系电话:88223803)
8 充气石膏板 保温效果差 根据《关于公布第二批12种限制和淘汰落后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1999〕518号),从2000年3月1日起在全市各类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
9 菱镁类复合保温板、隔墙板 性能差、产品翘曲、产品易泛卤、龟裂 根据《关于公布第二批12种限制和淘汰落后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1999〕518号),从2000年3月1日起实施
10 建筑门窗和幕幕材料 80系列以下(含80系列)普通推拉塑料外窗 强度低、五金件使用寿短,易出轨,有安全隐患 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建筑金属结构(门窗幕墙)分会
(联系电话:88070905、68016781)
11 改性聚氯乙烯(PVC)弹性密封胶条 弹性差,易龟裂 根据《关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号),从2001年10月1日 起实施
12 幕墙T型挂件系统 幕墙单元板块不可独立拆装、不便于维修 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13 给排水工程材料 水封小于5公分的地漏 易返异味 根据《关于限制和淘汰石油沥青纸胎油毡等11种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京建材[1998]第480号),从1999年3月1日起在全市各类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 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管材管件分会
(联系电话:88070911、 68041151)
14 新建高层楼房二次供水系统水泥水箱、普通钢板水箱 易附着污物、生锈,污染水质 根据《关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号),从2001年10月1日 起实施
15 防水材料 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 拉力和低温柔度指标低,耐久性差 根据《关于发布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筑材料及施工工艺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7】837号),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防水技术专业委员会
(联系电话:63965212、63969981)
16 S型聚氯乙烯防水卷材 产品耐老化性能差,防水功能差 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17 采用二次加热复合成型工艺或再生原料生产的聚乙烯丙纶等复合防水卷材 产品耐老化性能差,防水功能差 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18 焦油聚氨酯防水涂料 施工过程污染环境 根据《关于限制和淘汰石油沥青纸胎油毡等11种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京建材[1998]第480号),从1999年3月1日起实施
19 焦油型冷底子油(JG-1型防水冷底子油涂料) 施工过程污染环境 根据《关于限制和淘汰石油沥青纸胎油毡等11种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京建材[1998]第480号),从1999年3月1日起实施
20 焦油聚氯乙烯油膏(PVC塑料油膏、聚氯乙烯胶泥、塑料煤焦油油膏) 施工质量差,生产和施工过程污染环境 根据《关于限制和淘汰石油沥青纸胎油毡等11种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京建材[1998]第480号),从1999年3月1日起实施
21 供热采暖系统材料 圆翼型、长翼型、813型灰铸铁散热器 金属热强度差 根据《关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号),从2001年10月1日 起实施。 北京市房地产科学技术研究所
(联系电话:67711118-8107)
22 水暖用内螺纹铸铁阀门 锈蚀严重 根据《关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号),从2001年10月1日 起实施
23 记忆合金原理的恒温控制阀 只有开关动作,不能实现调节功能 根据《供热计量技术规程》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24 用水器具 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 密封效果差、浪费水资源 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25 非节水型用水器具(包括水嘴、便器系统、便器冲洗阀、淋浴器) 浪费水资源 《关于严格执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加快淘汰非节水生活用水器具的通知》(京建材[2005]1095号),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26 6升水以上的大便器系统(不含6升) 浪费水资源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加快淘汰非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的通知》京建材【2005】1095号),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27 进水口低于水面(低进水)的卫生洁具水箱配件 不防虹吸,污染水质 根据《关于限制和淘汰石油沥青纸胎油毡等11种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京建材[1998]第480号),从1999年3月1日起实施
28 装饰装修材料 聚醋酸乙烯乳液类(含EVA乳液)、聚乙烯醇及聚乙烯醇缩醛类、氯乙烯-偏氯乙烯共聚乳液内外墙涂料 耐老化、耐沾污、耐水性差 根据《关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4】16号),从2004年6月1日起在全市各类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实施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
(联系电话:63379931)
29 以聚乙烯醇、纤维素、淀粉、聚丙烯酰胺为主要胶结材料的内墙涂料 耐擦洗性能差,易发霉、起粉 根据《关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4】16号),从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30 以聚乙烯醇缩甲醛为胶1结材料的水溶性涂料 施工质量差,施工时挥发有害气体 根据《关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号),从2001年10月1日 起实施
31 聚乙烯醇水玻璃内墙涂料(106内墙涂料) 施工质量差,施工时挥发有害气体 根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化学建材技术与产品公告》(27号公告),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32 多彩内墙涂料(树脂以硝化纤维素为主,溶剂以二甲苯为主的O/W型涂料) 施工质量差,施工时挥发有害气体 根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化学建材技术与产品公告》(27号公告),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33 市政与道路材料 砖砌检查井 易渗漏,造成水系和土壤污染 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
(联系电话:68710023)
34 照明材料 卤粉荧光灯 光效低,显色性差,光衰严重 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
(联系电话:68179881-830)

35 荧光灯类一般型电感镇流器 能效和功率因数低、工作时温度高,有安全隐患 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36 施工周转材料 采用脲醛树脂生产的竹、木胶合板模板 耐水性较差,周转使用次数少,浪费资源 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实施 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模架技术研究所
(联系电话:88223716)

37 质轻可锻铸铁类脚手架扣件(<1.10kg/套的直角型扣件、<1.25kg/套的旋转型扣件、<1.25kg/套的对接型扣件) 不能保证扣件的力学性能 根据《关于公布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施工技术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7]837号),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38 外径小于36mm的丝杠和拖座板边长小于140mm丝杠拖座 配合间隙过大,影响安全使用 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禁止在外径为48mm的钢管脚手架中使用
39 外径小于34mm的丝杠和拖座板边长小于140mm丝杠拖座 配合间隙过大,影响安全使用 从本新版目录规定生效之日起禁止在外径为42mm的钢管脚手架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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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25

    鼓励使用节能型和新型材料,沥青等不节能有害的物品禁止使用。

    80系列以下(含80系列)普通推拉塑料外窗、幕墙T型挂件系统、记忆合金原理的恒温控制阀、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聚乙烯醇水玻璃内墙涂料(106内墙涂料)、多彩内墙涂料(树脂以硝化纤维素为主,溶济以二甲苯为主的0/W型涂料)、卤粉荧光灯、荧光灯类一般型电感镇流器、采用脲醛树脂生产的竹、木胶合板模板、外径小于36mm的丝杠和拖座板边长小于140mm丝杠拖座、外径小于34mm的丝杠和拖座板边长小于140mm丝杠拖座等11类首次列入禁止使用的建材产品,自2010年7月1日起停止在本市建设工程设计,2010年12月1日起禁止在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

    砖砌检查井、模塑聚苯乙烯保温板、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金属面聚苯夹心板、金属面板直接与硬泡聚氨酯相接的夹心板、非耐碱型玻璃纤维网布、树脂岩棉、普通单层玻璃和简易双层玻璃外门窗、普通推拉铝合金外窗、单腔结构塑料型材、pvc隔热条和pvc密封胶条、冷镀锌钢管和非镀锌钢管、手动温控阀、以聚乙烯醇为基料的仿瓷内墙涂料、白炽灯、卤素灯等扩大限制使用范围或由限制使用改为禁止使用的16类建材产品,自2010年7月1日起停止设计、2010年9月1日起禁止在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

第2个回答  2015-09-27
一、热轧光圆钢筋HPB235、热轧带肋钢筋HRB335、不具备数据远传通讯功能的热计量表、无安全接地的低温辐射电热膜、能效标识二级及以下的燃气壁挂炉等5类首次列入禁止使用的建材产品及设备。
二、平口混凝土排水管(含钢筋混凝土管)、承插式刚性接口铸铁排水管、双组份聚氨酯防水涂料和溶剂型冷底子油、石油沥青纸胎油毡、以聚乙烯醇为基料的仿瓷内墙涂料、聚丙烯酰胺类建筑胶粘剂、白炽灯等由限制使用改为禁止使用的建材产品,。
三、两段式燃烧器、非变频燃烧器等新增或调整范围(包括名称更改)的限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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