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政治制度

如题所述

我国的三大政治制度是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我国建立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同这一国体相适应,在政体上,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政党制度上,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民族关系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这就是我国的三大政治制度。这三大基本政治制度,是各族人民通过自身的政治经验进行选择的结果。它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保证,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体现。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类型

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组成和区域界线,根据各民族聚居地区的民族成分、民族关系、经济条件和历史情况,在民族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确定。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除特殊情况外,按照地方名称、民族名称和行政地位的顺序组成。已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大致有3种类型:

1、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如西藏自治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2、以一个人数较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包括其他人数较少的少数民族聚居区而建立的,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要是维吾尔族的聚居区,但其中包括哈萨克、蒙古、回、柯尔克孜、锡伯、塔吉克等民族聚居区;这些少数民族也分别以其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行政地位的自治地方。

3、以两个或多个少数民族的聚居区为基础联合建立的,如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这说明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形式是灵活多样的,它可以使大聚居的民族和小聚居的民族,人口多的民族和人口少的民族,都能充分享受到民族自治权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