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初创于什么时期,完善于什么时期?

如题所述

三省六部制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后一直到清末。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如下图所示:

三省六部制分工明确,效率高:三省分工明确,中书省负责草拟吧颁布皇帝的诏书;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政令。三省职责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

相互监督,相互牵制:中书省颁布的皇帝的诏令和政令,如果门下省发现不符合皇帝的意思或是不可行应驳回。尚书省只负责执行政令,无其他权利。

扩展资料:

三省分工明确,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布皇帝的诏书,长官中书令二人;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长官侍中二人;尚书省“无事不总”,负责执行国家的政令。中书、门下通过的诏敕,经皇帝裁定交尚书省贯彻,尚书省职责为执行,长官尚书令一人,副长官左、右仆射各一人。

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长官均称尚书,六部分领各种政治事务,每部又领四司,计24司。三省的长官共议国政,行宰相之权,其议政场所为政事堂。尚书令位高权大,自隋以来,基本不设。左、右仆射代领尚书省事,亦职为宰相。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省六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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