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官职的分类

官职开始的年代及具体分类

中国古代的官制可以分四个阶段来看:先秦(封邦建国),秦至先隋(三公九卿),隋至先明(三省六部),明清(内阁制),括弧内是当时官制的主要特点。
封建时期官制真正达到成熟的顶峰阶段是从隋朝开始,建立三省六部。三省包括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包括吏部、礼部、兵部、度支(后改为户部)、都官(后改为刑部)和工部; 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三省六部是隋文帝创立的,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丞相的权力(先隋的丞相权利很大,说句玩笑话,如果你当了丞相但不篡位,老百姓都替你着急),但客观上也做到了政、治等方面的分工,所以这一模式一直延续到清末。三省中,中书省管决策,门下省管审议,尚书省管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下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官职;门下省长官称侍中,下有门下侍郎、给事中等官职;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职。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与考核等,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兵部(管军事,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狱,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各部长官称尚书,副职称侍郎,下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职。(详细内容可参看百科“三省六部”)。
明太祖建国后,废掉了丞相,六部由皇帝直辖,但皇帝的工作量非常大;成祖时因不堪重负,成立内阁(待皇帝审阅、批复部分公文、事),为了限制内阁的权利,入阁的官一般都是品级较低的人(一般五六品的官入阁,其实际权利要大过一二品的各部尚书)。另外,明朝时出现了一个大家很熟悉的官:巡抚。不过当时的巡抚和清朝的巡抚不同,清巡抚可看做一省之长,主管民、政。而明初的巡抚是“中央特派员”,就是说其编制在中央,是中央需要了解地方、协调、处理地方政事的时候派过去“出差”的,可以说巡抚是中央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不过随着后期的发展,巡抚经常驻某地很长时间处理事务(事多没办法啊)慢慢的就变成了常驻,直至演变成清朝意义上的巡抚。
清朝时期,官制已经非常发达和成熟。康熙时期建立上书房(其实也是内阁),雍正时成立军机处(实际内阁too)。
历朝历代的官制都有不同,依次讲清每个朝代的官制所需篇幅太大,一般时间上相邻的两个朝代,官制上大同小异(秦、隋、明除外,他们统一建国后都对先朝的制度做了较大的改良),一般来讲可以这样分:丞相(上承天子下掌百官,后由内阁代替,其职能相当于现在的国务院总理),太尉(汉宋等朝其掌兵权,管军政。相当于现在的军委+国防部长),御史大夫(即后来的左右都御史,掌都察院,负责监察,相当于现在的检察院+纪委),六部尚书(副手叫侍郎,再次至各司叫郎官,副手叫员外郎),吏户礼兵刑工,吏部(主管官员考核升迁等,官员的起落全由它,因其权利决定官员荣辱,故其最高长官又号“天官”),户部(人口,财政,相当于现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计生委+统计局+。。。)。。。其余请参看百科六部词条。。。大理寺(大理寺卿,相当于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宗人府(管跟皇上有关系的七大姑八大姨之类的亲属),内务府(清朝时设,主管皇帝家的衣、食、住、行等各种事务),顺天府(首都的知府,所以较一般的知府地位高得多,明清时一般为三品官)。到地方,总督是一个或几个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最高长官,依次巡抚、知府、知县;臬司主管一省司法;布政使,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称藩台,和臬司同为督抚的属官;制台、抚台、藩台、臬台,是对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的尊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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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06
夏朝吧、、、奴隶制、、
第2个回答  2012-05-07
有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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