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写数字的由来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在人们日常使用的财务账册、簿记、收付单据以及钱币、支票、各种收据凭证中,人们除了要书写阿拉伯数字以外,还要写上大写的数目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以示慎重的诚信凭证。那么,这十个字的本意是什么?它们是怎么演变成大写数目字的呢?

  这十个字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音义俱同,二是音同义异。有些字之所以成为大写数目字,完全是出于“假借”的缘故。

  第一种情况:壹、贰、叁、伍、柒

  壹,《说文》解释是“专一,从壶吉声”。有表示专一、统一意思。见《孟子·公孙丑上》:“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也”。其意指专一。另见《汉书·董仲舒传》:“令后学者有所统壹,为群儒首。”其意指统一。

  贰,古汉语里“二”的大写字。有不专一、不一致的含义。诸如“二心”、“贰臣”、“二副”。

  叁,古汉语里“三”的大写字。见《左传·隐公元年》:“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此处“参”实际当“叁”讲。含义是“三”。

  伍,古汉语“五”的大写字。见《周礼·夏官·诸子》:“合其卒伍”。郑玄注:“军法百人为卒,五人为伍”。《管子·立政》:“五家为伍”。现泛指军队,如:入伍、退伍。

  柒,古汉语中“七”字大写。柒,木名。见《山海经·西山经》:“刚山,多柒木”。毕沅校:“柒当为桼”。按即“漆树”。以音同“七”,而采用。

  第二种情况:肆、陆、捌、玖、拾

  肆,原意是解剖牲体。见《礼记·郊特牲》:“腥、肆、爓、腍、祭,岂神之所飨也,主人自尽其敬而已矣”。郑玄注:“治肉曰肆”。后来转化为市肆、放纵的意思。与“四”毫无关系,其成为“四”字的大写,纯属于“假借”。

  陆,汉语中的陆地、登陆。“陆”字成为“六”字的大写,也属于“假借”。原意并无位居第六的含义,但在诗词“上口”音中有此音。

  捌,见汉《急就章》卷三“捌杷”,颜师古注:“无齿为捌,有齿为杷,皆所以推引聚禾谷也”。捌,系农具名。另见《淮南子·说林训》:“故解捽者不在于捌格”。此处“捌”字含用手分开。而“八”字是向两边分开,因而遂成“八”字的大写字。

  玖,见《诗·王风·丘中有麻》:“贻我佩玖”。玖,是似玉的浅黑色美石。与“九”本无关系。但“玖”字是由“王、久”两字组成,借其“久”与“九”谐音,作为“九”的大写字。

  拾,本意是捡取,见《史记·孔子世家》:“涂不拾遗”。《说文》上也说:“拾,掇也,从手合声”。是指用于拾取。借其谐音而作为“十”的大写字。

  将“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作为阿拉伯数目字、汉字数目字的大写字,据学者考证始于唐代武则天称帝年间。另据清人记载,明初,户部尚书开济向明太祖朱元璋上奏,建议将这十个大写数目字只用于“官私文书”,“以防奸胥改窜之弊”,朱元璋准奏颁旨实行。这种汉字数目字大写用法便一直沿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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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13
大明政权建立之初规定:每年全国各布致使司、府、州、县,都要派计吏到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及钱粮数。各级政府之间及与户部之间的数字,必须完全相符。稍有差错,即被退回重报。由于地方与京城相距遥远,为节省时间,免去路途奔波之苦,各地便带上了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如被驻回,则随时填写更正。又因为空白账册上盖有骑缝印,能做别的用途,户部也就漫有干预。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三月,户部侍郎郭桓特大贪污案东窗事生,震惊全国。郭桓勾结刑、礼、兵、工等六部小官员及各省官僚、地主,贪污税粮及鱼盐等,折米二千四百余万石。这差不多和全国秋粮实征的总数持平!除此之外,还侵吞大量宝钞金银。
贪官们就是利用空白账册做的文章,各部串通一气,大做假账。以此欺骗皇帝老儿,鱼肉百姓。朱元璋龙颜大怒,下令把郭桓等六部的十二名高官及左右侍郎以下同案犯数万人,皆处死。系狱、充边、拟罪者不计其数。
为反贪枝廉,朱元璋还制定了惩治经济犯罪的严格法令,并在财务管理上进行技术防范,实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把记载钱粮数字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大写,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条。
朱元璋是个佃农出身的孤儿,他讨过饭,当过和尚,打过杂投,深知老百姓的疾苦。他对贪官污吏搜刮氏脂民膏恨之入骨。因此,还制定了比对待敌人还狠毒的铁血手段——“剥皮囊草”,以此酷刑来镇压这帮蛀虫。规定:凡贪赃白银六十两以上的郡守、县令(含朝廷同级官员),按贪款数额多少,判决枭首示众、凌迟处死直至诛灭九族。随后还要“剥皮囊草”——用贪官的人皮檀成草袋子,高悬于公堂旁边,是谓“敕法以峻型,诛一以警百”。明太祖此举可谓“铁血政策”,骇人听闻!用现代人的眼光看,简直太野蛮残酷了,但反映了他对贪官污吏的切齿痛恨与不共戴天!老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第2个回答  2012-05-13
大明政权建立之初规定:每年全国各布致使司、府、州、县,都要派计吏到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及钱粮数。各级政府之间及与户部之间的数字,必须完全相符。稍有差错,即被退回重报。由于地方与京城相距遥远,为节省时间,免去路途奔波之苦,各地便带上了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如被驻回,则随时填写更正。又因为空白账册上盖有骑缝印,能做别的用途,户部也就漫有干预。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三月,户部侍郎郭桓特大贪污案东窗事生,震惊全国。郭桓勾结刑、礼、兵、工等六部小官员及各省官僚、地主,贪污税粮及鱼盐等,折米二千四百余万石。这差不多和全国秋粮实征的总数持平!除此之外,还侵吞大量宝钞金银。
贪官们就是利用空白账册做的文章,各部串通一气,大做假账。以此欺骗皇帝老儿,鱼肉百姓。朱元璋龙颜大怒,下令把郭桓等六部的十二名高官及左右侍郎以下同案犯数万人,皆处死。系狱、充边、拟罪者不计其数。
为反贪枝廉,朱元璋还制定了惩治经济犯罪的严格法令,并在财务管理上进行技术防范,实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把记载钱粮数字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大写,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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