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是分封制吗

地方势力有权吗,地方郡县是地方势力管吗/?

汉朝不是分封制,是郡县制

在郡县制底下,共设三十六郡,每郡有守(相当于省长)、尉(相当于防区司令)和监(相当于监察专员)各一。郡下辖县;郡(守)与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命。秦代至此成为为中国历史上最早在全境推行“郡县制”的朝代。至汉代仍承袭这个制度,形成州郡县三级行政管理,自此成为日後各朝地方政制的基础,直到唐朝,才被道路制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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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以下设县或道。县是秦朝统治机构中关键的一级组织,是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构中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一个单位。内地设县,边地少数民族地区设道。满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不满万户的设县长。令、长为一县之首,掌全县政务,受郡守节制。县令下设尉、丞。尉,掌全县军事和治安;丞,为县令或县长的助手,掌全县司法。

县以下设乡、里和亭。乡和里是行政机构,亭为治安组织。乡设三老、啬夫和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诉讼和税收,游徼掌治安。乡以下为里,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里设里正或里典,其职能除与乡政权职能大体相同外,还有组织生产的任务。此外,还有司治安、禁盗贼的专门机构亭。秦规定,两亭之间相隔十里,设亭长。亭遍布于城乡各要地。乡里的作用逐渐强化,并超过郡县,民间有知乡里,不知郡县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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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05
汉初实行郡国制。所谓郡是指郡县,国是指封国。郡和封国同是汉初地方高级的行政区划,郡直属于中央,封国则由分封诸王统治。由于时间一久,封国势力逐渐坐大,中央难于驾驭。在文帝时,开始削弱诸侯,至景帝更进一步提议削减诸王封地,并由此产生:七国之乱。平定叛乱后,诸王被杀。自此景帝将王国军政大权、官吏任免权全归中央,分封王国名存实亡。
第2个回答  2012-05-12
汉朝实行的是郡国并行制——分封制与郡县制并存。 汉景帝平定七国之乱,汉武帝又实行“推恩令”来削弱诸侯国的权利,因为分给庶子的土地和人民是归县管理的,所以这就可以加强中央集权。
第3个回答  2012-05-11
汉朝是分封制

补充回答:
地方势力你是说分封各国的势力吗?被分封各国有强有弱,比如吴国势力很强大,挑起“七国之乱”。地方郡县从行政管理方面是由中央政府管辖,但实际分封国的权力要高于地方郡县。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汉初结合周朝和秦朝灭亡的教训,实行郡国并行制。后来到汉武帝时期,因为分封的王国的权利过大,已经影响到汉朝统治,汉武帝颁布推恩令,逐步分化王国的权力,所以,到了最后,王国名存实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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