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邺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哪里办理

如题所述

在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三条规定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同时依据江苏政务服务网发布的关于个体开业设立登记的受理机关可知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机关为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办理地点为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3号楼C厅。

扩展资料:

办理材料目录:

1、经营者身份证;

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由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政务服务网-个体开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条例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5-22
需要在工商局进行办理。
地址是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4号。
应具备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 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来杭人员还须持 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 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 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⒈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
携带上述文件到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那一类的营业执照。检验过有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要填写。
第2个回答  2012-05-21
在工商所啊
建邺区有几个点,你看看你靠哪边近吧。
南湖工商所长虹路47号
上新河工商所江东中路140号四楼追问

上新河那个已经不在了 不知道搬哪去了

追答

那就去长虹路的呗.兄弟!给个最佳答案好不!?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