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交通事故受害者,请问在治疗,休息期间,护理,误工费,怎么算?

如题所述

误工费主要是为了赔偿受害人因发生交通事故而不能正常工作这段时间内的收入损失。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院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那有的人是作生意的,他要是主张我一个月的收入最少是2万元,你把我撞伤住院治疗一个月,你得赔我2万元,这时候该怎么办呢?如果对方提出这种要求,那你相对应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因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你的收入达到一定程度之后,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依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是可以反推出来个人收入的。如果对方无法提供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将不会支持这2万元的误工费主张。当然,如果是有固定工作的,是可以由工作单位开具证明,或者凭工资单来主张误工费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哪些误工费不应赔偿呢?如受害人虽住院治疗,但在这期间如果其收入并没减少,那么此时就不应赔偿。
比如在寒暑假中的老师,就算其住院治疗,但因是在寒暑假中,其并没有因住院治疗而误工,每月的工资都正常发放,那么此时如受害人主张假期中的误工费,将不予赔偿。再例如已经退休的老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虽然其住院治疗,但每月退休工资照发,那也不能主张误工费。
误工时间应如何确定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这也就是说,误工时间的确定是要由医院出具证明的,其实医生出具的证明准确讲应该是是建议休养时间,并不属于严格义意上的误工时间。我们不排除在现实生活中,有少数受害人通过各种渠道要求医生把休养时间多写一个月或更长时间的情况。那此时致害人如果对休养时间也就是误工时间不认可时,具体的误工时间应如何认定呢?
由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中国法医学会、公安部五局联合起草的《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于2005年3月1日起实施。该《准则》广泛适用于公安、检察、法院系统,律师行业、保险公司理赔等。该《准则》的实施对人体损伤后误工时间的计算提供标准依据。这个文件在网上可以搜到,有需要的朋友可以自行查找对比查看。确定了实际误工收入和实际误工天数后,两项相乘即是应赔偿的误工费。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为:每天的误工收入×实际误工天数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如果需要护理的,要么是伤者家属来护理,要么是雇佣专业护工进行护理,护理费就是对此而设立的赔偿项目。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不得擅自增加护理人员。但是,如果医院或者鉴定部门明确提出需要多人护理的,才可以依这些机构的建议增加护理人员。在索赔时如果拿不这些专业机构出具的证明的话,那么多出来的护理费用将不会得到支持。
进行护理时如果是聘用专业护工人员,护理费就是因聘请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如果是亲属或朋友护理的话,相应的护理费用则是其因护理而无法正常工作,进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办法证明其实际收入的,则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期限是从开始护理之日起,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具体的期限证明,需要治疗医院或鉴定部门提供护理期限证明。如果构成伤残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应根据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期限,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目前来讲,基本上聘用专业护工的话一天的工资大概介于70—100元不等
计算方法:80元×护理15天=1200元
如果是致人一级伤残疾,比如说是植物人,那护理费就多了,以郑州为例:
按每月1200元的工资计算,一年护理费是14400,乘以20年,仅护理费这一项就是288000元。如果再加上34万伤残赔偿金的话(植物人是一级伤残和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是一样的),仅这两项就要赔偿628000余元,这还不包括医疗费等赔偿项目。所以说,车买的起、也开的起,但是交通事故实在是出不起。
另,给你个视频地址,是关于《交通事故处理实务》的,有更详细的解说。
http://you.video.sina.com.cn/a/4119084-1704596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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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09
护理费用:
如雇佣关系,按当地上一年度居民服务业标准计算,如护理人员是直系亲属本身有工作,高于居民服务业标准且停发全部工资,需要护理人员单位出具证明,证明在此期间因护理直系亲属而停发工资以及事发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取平均值),如果工资额度达到上税标准需要出具完税证明,否则也按居民服务业标准计算。另外,根据护理等级,病人自理情况来决定护理人数,费用标准(?元/1天),护理天数,等级医院出具护理证明(护士长签字,院方印章,方有效)。
误工费:
有劳动合同或固定单位(注册公司):需单位出具事发前3个月收入证明(取平均值),以及误工时间段,如果停发全部工资,需在误工证明上加以说明。达到上税额度,需提供完税证明。
无劳动合同无固定单位:根据上一年度同行业标准或相近行业标准给予赔偿(超过上税额度,需提供完税证明)。
第2个回答  2012-05-09
列明细,找相关单位确认盖章,给肇事者一起算!
第3个回答  2012-05-09
根据法律规定,和肇事者算。
第4个回答  2012-05-10
需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证据,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纵横法律网-山东昌潍大鹏律师事务所-张寿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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