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后为什么要“做七”?

如题所述

老人去世后,子女每隔七天就要祭奠一次,先后祭奠七次,共七七是十九天。

按照传统的说法,人死后要停尸七天,如果七日内死者仍无生命体征,则证明已真正死亡。所以老人去世后,子女们要举行“做七”活动,以期望死者能够活过来。

为了减轻痛失亲人的悲伤和死者家属的压力,现在的做七次数,多数由原来的七次改为四次。即:一七(被三天原坟所代替)、三七、五七、七七、(现在只烧单数,也就是所谓的烧大七)。

做七的礼仪

做七期间的具体礼仪繁多,各地有各地的做法。在广州一带,旧丧俗中的第五个七天,必须由外嫁女回来,这一天的费用完全由外嫁女负担,如果死者没有外嫁女,就由外嫁的侄女或侄孙女来做。人死后的第一个七天、第三个七天和第七个七天,叫作大七。

在这一天祭奠中有"走七"的习俗,就是说在这一天的祭奠中,外嫁女儿和媳妇们,每人各自提一只灯笼,在规定的仪式中飞也似地赛跑,争取第一个跑回家,俗称"争英雄",认为这样死者灵魂能庇佑降福。因为人们认为人虽然死了,但灵魂仍然和活人一样有情感。

做七一般由女婿主持。在浙江一带,主持"做七"各有不同,杭州地区女婿来操办"五七"而在临安和宁波等地方,则由女婿做"六七"。 在"五七"的前一夜,很多地方都流行搭"望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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