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必须全家人都要买?

如题所述

如果生活在农村的话,的确是应该全家人都购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这是毋庸置疑的。为何说应该全家人都需要购买这份保险呢?这是因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个人使用的,如果不是全家人都买的话,家里有的成员若是没有购买却又生病了,到时候只能全款支付医疗费用了,这个时候就会给家庭造成很大的负担。
意外和明天,你不知道哪一个会先来。虽然平日里我们的身体非常的好,一点毛病都没有。可是有些疾病的到来是静悄悄的,没有任何预兆的。倘若我们没能及早发现,到了发现的时刻病情却已经比较重了,那就要花很多钱来治疗了。而我们若是生活在农村,没买有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话,那么我们只能自个人掏钱来支付所有的治疗费用了。到时候整个家庭的经济负担会非常重。
比如我家里的一位姑姑,她今年50多岁了,平日里生活很规律,也注重养生,所以她觉得自身没啥毛病,不用买医疗保险。可就在前个月她因为乳房不舒服而去医院做检查,最终发现了恶性肿瘤,最后花了很多钱来治这个病。如果当时她买有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话,起码家里不必支付那么多的费用来看病。现在的她很后悔,可是后悔也来不及了,只能感叹自己此前考虑得太不全面了。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费用一年都不到300元,个人觉得这个费用其实挺低的,整个家庭哪怕人人都参与购买,也不会给家里带来多大的经济负担。但是若我们想要节省这笔费用的话,那可就需要小心了。因为疾病不是说能想避开就一定可以避开的,有的疾病确实是在早期没啥症状的,一般都是在病情变得比较严重时才会出现不适的症状。这个时候若想依靠医保来解决问题,那你得提前买有保险啊对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由我国农民(农业户口)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在1974年5月的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但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由于农村合作社体制的逐步解体,随农村内的“工分制”瓦解,赤脚医生无法通过从事医疗活动来换取工分进而获得粮食等其他生活资料,赤脚医生便完全丧失了外出行医的动力。另外,由于合作社的瓦解无法再为村内卫生所的正常运行提供资金来源,导致村内的公共卫生机构无法继续支撑而瓦解。所以从赤脚医生和村内卫生所这两方面来看,自从合作社体制瓦解以后,农村内的公共医疗机制基本上呈现着真空的状态。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1996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现在许多农村发展合作医疗,深得人心,人民群众把它称为“民心工程”和“德政””。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从2003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正在不断的增加,通过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为将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全面开展创造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截至2004年12月,全国共有310个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1945万户,6899万农民参合,参合率达到了72.6%。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10年的覆盖面达到农村的80%以上。2011年2月1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这份文件明确,2011年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由上一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  2012年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其中,原有200元部分,中央财政继续按照原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新增40元部分,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80%[1],对中部地区补助60%,对东部地区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原则上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有困难的地区,个人缴费部分可分两年到位。个人筹资水平提高后,各地要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合。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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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07
是的。
“新农合”,全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农合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新农合报销范围,大致包括门诊补偿、住院补偿以及大病补偿三部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按8%比例缴纳,个人缴纳2%。
用人单位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这部分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抢救、急救。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其中个人也要按规定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用现金支付,个人账户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参保职工因病住院先自付住院起付额,再进入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共付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
第2个回答  2021-08-03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全凭自愿。没有人强制你全家都要参保。这一点你完全可以到当地的医疗保障局去证实。有可能是你们村居委会的人物理解了,所以才会一样,全家都参加的。
第3个回答  2021-08-03
农村合作医疗一定要给全家人买,如果只给需要的人买,突然哪一天没买的人生病了,等到看病连个感冒都要几百上千,我不知道你们那边的医疗政策是什么样的,有些地方的医疗政策就是全家人都可以用,如果这张医疗卡里的额度用完了,就可以用下一个人的了,一年也就交200多块钱一个人,有个保障挺好的。
第4个回答  2021-08-03
农村合作医疗必须全家人都要买,因为我们面对的是嗯意外可能都有发生,医疗只能是单人单独买,就像我们买保险,一买保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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