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三国时期的牧,刺史,太守,哪个官职

如题所述

州牧是州的长官,太守是郡的长官,比较小。再下去就是县令。也就是省长、市长、县长。
太守是秦朝至汉朝时期对郡守的尊称。汉景帝更名为太守,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历代沿袭不变。南北朝时,新增州渐多。郡之辖境缩小,郡守权为州刺史所夺,州郡区别不大,至隋初遂存州废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则专称知府。
西汉武帝时设十三州部,每部设一刺史,以六百石官监察包括二千石的太守在内的地方官。部为监察区,刺史为监察官。成帝绥和元年(前8),改刺史为州牧。后废置无常。东汉灵帝时,为镇压农民起义,再设州牧,并提高其地位,居郡守之上,掌一州之军政大权。这时刺史就好比御史,有监督、弹劾的权力但是没有直接的管理权力。如汉末刘表为荆州牧,袁绍为冀州牧,都等于割据政权。以后历代设都督、总管、节度使等,州牧之名即废。唐宋时惟京师或陪都地方最高长官以亲王充任者,尚称为“牧”,其他州牧之名均废。清代往往借作知州的别称,实际上远非东汉州牧之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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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03
这三个都算是正式官职
东汉光武帝建武十八年(42年),依旧制再改为刺史,但只设十二人,各州一人,余一州隶司隶校尉,变西汉刺史无固定治所为各有驻地;奏事可遣计吏代行,不复自往。东汉刺史权力逐渐扩大。诏书常云:“刺史、二千石”,又常有派刺史领兵作战之事,刺史奏闻之事不必经三公委派掾吏按验,郡守、县令对之颇为忌惮,甚至有因畏刺史而解印弃官之事。灵帝中平五年(188年),刘焉谓四方多事,原因在刺史权轻。遂改部分资深刺史为牧。刺史实际已为一州军政的长吏、太守的上级,州郡两级制随之形成。
太守是秦朝至汉朝时期对郡守的尊称。汉景帝更名为太守,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
第2个回答  2018-01-03
刺史,州牧,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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