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只提取自己的公积金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么

如题所述

当事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如果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或相关关系证明。

根据相应的规定,缴存人(当事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购房二年内)

1、购买一手商品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合同的备案证明、付款凭证、契税发票;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契税完税凭证和付款凭证: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指在建)提供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证、规划许可审批单。(发证二年内)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大修是指凡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为大修工程要求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提供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证明、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施工合同。需经调查人员现场查看,确属大修并正在修理中,方可办理支取手续。

(四)偿还购、建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合同、金融机构出具的还款证明。在缴存地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时不需提供借款合同、银行还贷证明。

(五)离、退休的提供批准离、退休文件或离、退休证。

(六)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离职证明及在国外的长期居住证明。

(八)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提供到辖区外工作的证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文件或民政部门开具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证明或被宣告失踪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是指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十一)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正常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1、租住廉租房和公租房的: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租住资格证明及租房证明材料、租金缴纳证明、玉林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书。

 2、 租住商品住房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10个工作日内的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口所在地)无房产证明、租房协议、玉林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书;

(十二)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

1、患有重大疾病的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缴费通知单、医疗结算发票、患者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

2、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提供交通事故处理书、工伤鉴定证明。

所有提取都需要附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相关关系证明,结婚证遗失的,可提供民政局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所提供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规格, 所提供的原件验核后均退回。

新闻链接:《提取公积金不再提交婚姻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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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7
就是要选但就是选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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