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病号缴纳各项保险,法院依法判决用人单位按月给付本人退休金,可是用工单位一直拖欠本人退休金,我想咨询一下,有没有相关条文,可以让用工单位一次性给付本人一笔钱
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按月给付退休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以要求支付延期付款的双倍债务利息。但不可以让用工单位一次性给付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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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2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履行判决支付退休金和延期履行所产生的利息,但是具体对方的履行方式不是一定的,可以达成一致一次性支付,没有规定一定要支付到多少岁,主要以双方协商为主,也可以按期支付。
第2个回答 2012-09-18
参保企业职工申请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的对象有六种,这些职工有:
1.农村户口的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经本人申请,可以将其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参保职工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经本人申请,可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3.退休人员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经本人申请,可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参保职工退休前死亡的,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
5.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领取基本养老金不满120个月的,其退休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纳部分的余额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
6.参保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按每年以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的标准合并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1.农村户口的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经本人申请,可以将其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参保职工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经本人申请,可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3.退休人员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经本人申请,可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参保职工退休前死亡的,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
5.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领取基本养老金不满120个月的,其退休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纳部分的余额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
6.参保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按每年以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的标准合并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