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固定资产在10年录U9系统时划分到了机器设备类,但使用年限填了五年,因此每月计提折旧时是按照60期进行计提的,而税务申报时又以机器设备类(至少10年)申报的,导致账务计提折旧的年限和税务那边不一致,也就使得税务系统一直提示机器设备类资产未按正常使用年限计提折旧。(该批设备因残值低大部分已于去年清理掉了。)
这个月税务那边检查发现这个问题,如果不能给与合理的解释,就要求重新申报去年所得税并补交差额。求大神指教良策,是否有什么方法可以不用重新申报,否则要调整去年报表实在麻烦啊,本人新手一个,如能得到满意的答复,感激涕零。
做纳税调整也不难啊,调整税法利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就好了
如会计利润100万,会计这就10万/年,税法这就5万/年
应纳税所得额=100+10-5=105万 所得税=105*25%=26.25万
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25%=1.25万元
分录:借:所得税费用 25万
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元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26.25万元
你迟早会遇上太多的纳税调整(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出发点就不一样,冲突(规定不一致)的地方非常多,你还是越早适应越好啊,对你的成长有好处
希望可以帮到你
如会计利润100万,会计这就10万/年,税法这就5万/年
应纳税所得额=100+10-5=105万 所得税=105*25%=26.25万
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25%=1.25万元
分录:借:所得税费用 25万
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元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26.25万元
你迟早会遇上太多的纳税调整(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出发点就不一样,冲突(规定不一致)的地方非常多,你还是越早适应越好啊,对你的成长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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