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学的作文,要是著名作家写的,500~600字的。急急急!!!!

如题所述

我的第一次文学尝试

马克·吐温

我十三岁时,聪明伶俐。我认为,我在当时算得上一个少见的聪明孩子。那时,我在报上发表了一篇习作,非常出乎我的意料,这件事竟成了我们那地方轰动一时的新闻。的确,我也为此感到十分骄傲。我当时在一家印刷所当学徒,是个求上进、有志气的少年。我的叔父让我也在他的报社干点差事(该报叫《汉尼巴尔周报》,凡征得五百个订户,一年可预付两美元,还付给成捆的木柴、卷心菜以及卖不出去的萝卜)。

夏天的一个吉日,叔父离家外出一周。行前他对我说,如果我愿意,可以好好编一期周报。天哪!我实在不想干这类事。希金斯是一家和我们对立的报纸的编辑,最近被情人抛弃。一天晚上,一位朋友在这个可怜人的床上,发现一张便条,上面写道,他再也不能忍受这种生活,只有去跳贝尔河自杀。这位朋友急忙跑去,看见希金斯正涉水返回岸边。他决定不投河了。一连几天,镇里人对这事议论纷纷,而希金斯却未觉察到。我想,这可是一个好机会,便煞费苦心地写了一篇关于这事的详细报道,还画了一组粗糙的插图,这些插图是用折刀刻在木制活字版的下方——其中有一幅画的是希金斯身穿衬衫,涉水过河,一手提灯笼,一手拿一根手杖,试探水的深度。我认为这事非常滑稽可笑,并没有想到这样发表出来有什么不道德的地方。

由于对这种做法感到满意,我便到处寻找能够制胜的对象。我想,用猝不及防的恶作剧去攻击附近一家报纸的编辑,“看到他六神无主,坐卧不安”,这倒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我把这篇文章发表了,标题带有讽刺意味:“约翰·摩尔先生的葬礼”——这是一篇相当粗糙的讽刺文章。

然后,我又撰文狠狠嘲笑两位知名人士——不仅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应该指责,而且也由于我认为把报纸办得生动活泼是我的责任。

接着,我还有分寸地挖苦了一个新来的外乡人——此人当时小有名气,来自昆西,是个技艺高超的雇工裁缝。他是个头号的花花公子,一脸奸笑,穿着俗不可耐,一向使女人着迷。他每周都给报纸写一首新颖的“诗”,表达他的最新感受。我编的那一期,他写得押韵诗《赠给╳╳的玛丽》,当然,也就是赠给汉尼巴尔的玛丽,被登在显著位置。但这首诗发表时,我突然心血来潮,便在下方登了一段言简意赅、措词辛辣的脚注:

我们发表这样的东西,仅此一次;但希望戈登·朗内尔斯先生明白,我们是在极力忍耐着的。从现在起,如果他要同汉尼巴尔的朋友们保持密切联系,那就应该选择其他办法,不要再利用本报专栏!

报纸出版了。我万万没有料到,这样一件小事,竟像我的那些戏谑琐闻一样,受到人们刮目相看。

这一期《汉尼巴尔周报》大大畅销,因为在这以前还没有过这样的新鲜事儿。整个小镇都轰动起来。午前,希金斯背着双管猎枪来访。当他看到要找的竟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子(他这样叫我),感到有失尊严,只揪了揪我的耳朵便走开了。那天晚上,他辞去工作,永远离开了这个小镇。那位裁缝来时,带着一只鹅和一把剪刀;可是,他也看不起我,当晚动身到南方去了。这两个被嘲讽的人,盛气凌人而来,又被我那微不足道的小玩笑激怒而去。次日,当地报纸编辑昂首阔步,高声喊叫,趾高气扬,欣喜若狂,他终于诚心诚意地体谅我,邀我到药房去,在亲切的气氛中,干一杯“法涅斯托克驱虫剂”,以便洗刷掉一切怨恨。这是他开的小小玩笑。叔父回来后,非常生气。我想,如果他考虑到我对报纸做出的贡献,同时也考虑到,我这样做,是出于感激他对我的爱护——他心里应该明白这是最主要的方面——他就不该如此大动肝火。由于他离家外出,他碰巧避免了查究、苛责与诽谤,逃脱了对他的攻击。不过,当他查看了帐单,看到我真的登记了从未有过的三十三个新订户,还有摆在那里的成捆的木柴、卷心菜、豆子以及卖不出去的萝卜,他变得温和了,因为这些东西足够一家人食用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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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09
黑暗的世界里也有光明
——读悲惨世界有感
黑暗的牢房里,一个衣衫褴褛的囚犯独自痛苦而茫然的坐着。在他25岁时,只因为贫困和饥饿打破了一块玻璃偷拿了一个面包而被判了19年的苦役,阴暗潮湿的监狱里,只有墙缝中露出的一缕微光照在他绝望的脸上。

这个不幸的囚犯就是法国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雨果最著名的作品《悲惨世界》里的主人公——冉阿让。他的不幸遭遇使他仇视法律,不再相信任何人,并要对社会进行报复,性格也变得凶狠而孤僻。 然而就在冉阿让放弃这个社会的时候,仁慈的卞福汝主教,这个基督的使者,他用仁爱之心,宽大的胸怀,点醒了暴怒的冉阿让,他不仅不计较冉阿让偷他的银器具,反而将那一对银制烛台送给了他并叮嘱道:“答应我一定要把这些钱用到好的地方。把这些银器卖掉,用这些钱让自己过得好一些。” 使他彻底悔悟,从此他化名为马德兰,弃恶从善,开始了新的生活……

当他曾经是一个拥有无数财产的市长时,他却把绝大多数的钱都捐给了慈善机构和穷人们,以至于他出门时往往口袋里装满了钱,回来时又都空了。除此之外他还经常把面包送给挨饿的人,把衣服送给挨冻的人,到处访贫问苦。对于穷人而言,他就是一顶保护伞,一个正义的化身。

有一位老人被 压在车下,整个车子的重量都压在他的胸口上,此时除非有谁去把车子从下面撑起来,否则无法把他救出来。谁有那么大的力量呢?人们都知道:只有一个正在被通缉的苦役犯——冉阿让,才有那么大的力量。当时身为“马德兰市长”的冉阿让正在旁边,可他要是去救的话,等于承认自己就是冉阿让;可要是不救或是再犹豫几分钟的话,那位老人就会死去。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他还是冒着可能被认出来的危险救下了老人。
又有一位老人,他只因长相像冉阿让被别人冤枉顶替冉阿让被捕。当身为“马德兰市长”的冉阿让知道后再一次犹豫了,因为他知道真正的冉阿让就是他自己!但如果他不承认的话,没有第二个人会知道,况且他还是一个了不起的“市长”,而那位老人只不过是个年过半百、毫无用处的人而已。可就在宣布那位老人有罪的时候,他竟公然承认自己就是冉阿让!为此他放弃了一切已得到的地位与荣华,以再一次进了那个已经呆了19年的牢房为代价,救下了那位毫无血缘关系的人!

为了实现一个可怜的妓女芳汀临死前能见一面自己的亲生女儿的愿望,他不惜再一次越狱(而这一次越狱,对他来说则是终身苦役犯的代价)。虽然最后芳汀还是没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就死去了,可他却始终坚持不渝地完成他对芳汀——一个毫不相干的死人的承诺,最终救出了珂赛特,并用毕生的精力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一样细心地照顾着。
为了使一些陌生的人不受到伤害,他竟然一次次地铤而走险,不惜暴露自己曾是苦役犯的身份,被当时黑暗社会的忠实的守卫者冷酷的警长沙威盯上。为了珂赛特的幸福,他从此又过上了东躲西藏的痛苦生活,最终珂赛特得到了自己的幸福,他也在平静与安详中死去……

读完这本书,感动之余,我突然感悟到:原来在那样一个黑暗和冷酷的世界里也有光明和温暖啊!尤其不能让我忘怀的是:当革命的起义者安灼拉发现了黑暗政府的忠实走狗沙威,让冉阿让杀掉他时,冉阿让却为他松了绑,放走了他。对此,我即敬佩又疑惑。沙威的追踪使冉阿让东躲西藏,在担惊受怕中度过了大半生,他为什么不借此机会除掉这个罪恶的人呢?直至读到最后:沙威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认识到那个黑白颠倒的社会,并不是他所维护的,在善与恶的冲击下绝望的跳江自杀,我才明白,他是在通过自己的博爱、宽容及其高尚的灵魂,重新唤回生活在那个悲惨世界里的人们内心深处的良知!

也许我们很难改变别人,但我们可以改变自己,让自己的心中拥有一片光明,用善和爱来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用心灵去给予他们更多的温暖,这个世界就会充满爱的阳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14
<<城南旧事>>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 ,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巡警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第3个回答  2012-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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