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土地出让金中央和地方分成的比例是怎样规定的?地方留存的部分是如何使用的?

县级市的土地出让金有多少可以留在县级财政?
需要具体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文件的出处。谢谢!

财政部公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实施办法》,中央在土地出让金分享上后退一步:土地出让后,当地政府可“先留下20%作为城市土地开发建设费用,其余部分40%上交中央财政,60%留归取得收入的城市财政部门”。追问

在地方上怎么分配的呢?省级和市级财政各留下多少?

追答

这个资料没查到。这属于地方规定。只能在当地查找。
我是山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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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09
没有。没查到

相关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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