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履行公司规章制度未提前一个月申报离职 公司是否能扣除员工当月应发工资

我女朋友上月中旬才转为正式员工,转正后每月基本工资是1150元,因急事须回老家处理,所以未能在一个月以前提交离职申请,公司就以这个为理由说未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要扣除1150元,这个合理吗?
我看到有法律条款说公司扣除员工工资的额度不超过20%,这个是怎么回事?

第1个回答  2018-03-17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条,要求劳动者必须提前三十天向单位提交书面通知,告知单位自己要辞职,已经是法律对于劳动者离职的最低要求。 不建议劳动者违反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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