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伤死亡应怎样赔偿,丧葬费多少,费用由谁来

如题所述

非工伤死亡待遇分两类:

一是职工非工伤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参加社会保险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支付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黑龙江省为两项共计一万元。

二是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而不能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的,其遗属可以领取“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

第六条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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