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这个不好说吧,骗子伏法,说明案件已被行政机关或法院处理过,但处理机关是否认定这个骗子的朋友构成共犯,如认定了,我觉得你可以主张权利追问
就那骗子一个人判刑,其他人没什么的。这能说他不当得利吗?
追答判决书里面内容怎么样,如果你认为骗子的朋应构成共犯,但法院未处理,你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关于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关健是看获得利益是否存在依据,因案情不明,不好判断。
追问我跟他朋友是不认识的,况且钱汇了票据还在。
追答这样说吧,钱打到骗子朋友卡里,存在两种可能,一骗子朋友知道且事前已与骗子串通好了,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骗子朋友主张权利''(可要求检察院行使监督权利),如该骗子朋友不知情,只是被利用了,那就很难向其主张权利了。
追问可能是后者吧。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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