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5-29
英国大宪章(拉丁文Magna Carter, 英文Great Charter)是英国于1215年订立的宪法,用来限制英国国王(主要是当时的约翰)的绝对权力。订立大宪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教皇、英王约翰及封建贵族对皇室权力出现不同的意见。大宪章要求皇室放弃部分权力,及尊重司法过程,接受王权受法律的限制。大宪章是英国在建立宪法政治这长远历史过程的开始,王权因而受到了限制,开始了迈向君主立宪的第一步。
《大宪章》在原则上和实质上一包含了后来发展起来的议会所具有的征税权,对王国政务放入国民参与权,监督权等因素,以及“国民自由”的观念。后来,随着历史的发展,“国民”的包容度再不断地扩大,但上述隐含的几种权利则逐渐被制度化了。第一,《大宪章》中非经“大委员会”的同意不得征税的条款,成了后人“无代表权不纳税”这一原则的基础。第二,征税要得到本王国一致的同意,就隐含了“国民”有被咨询的权利。第三,即便从当时的角度上看,《大宪章》也使贵族之外的一些社会等级也分享到了利益。这些都为半个世纪后平民代表进入议会奠定了基础,也为近代公民意识和公民法权观念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大宪章》在原则上和实质上一包含了后来发展起来的议会所具有的征税权,对王国政务放入国民参与权,监督权等因素,以及“国民自由”的观念。后来,随着历史的发展,“国民”的包容度再不断地扩大,但上述隐含的几种权利则逐渐被制度化了。第一,《大宪章》中非经“大委员会”的同意不得征税的条款,成了后人“无代表权不纳税”这一原则的基础。第二,征税要得到本王国一致的同意,就隐含了“国民”有被咨询的权利。第三,即便从当时的角度上看,《大宪章》也使贵族之外的一些社会等级也分享到了利益。这些都为半个世纪后平民代表进入议会奠定了基础,也为近代公民意识和公民法权观念的产生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