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发展史,举例两个时期

文书发展史,举例两个时期

一,是“清沿明制”。由于满族地处关外,相较于中原文明较为落后,因此,在1644年清朝定都北京后,仍沿用明朝的国家制度。首先,在中枢机关,仍设内阁,但是由于明朝的统治教训,清朝内阁只是为皇帝办事的秘书厅,大学士不过是皇帝的高级秘书。大学士每天的工作,只是阅读臣工的题本,草拟批答谕旨,以候皇帝裁定。
二,军机处作为高级文书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军机处大臣都是由皇帝挑选的精干大臣,人员少、效率高、工作方式灵活,因此为皇帝倚重,协助其形成重要文书。但是军机大臣也无法策权,如“承旨”,“只供传述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嘉庆皇帝说过:“军机大臣承旨书谕,并非将臣工栩赞之职,尽责之此数人。”“我朝列圣相承,乾纲独断。” 通使使司和奏事处是皇帝的收发机构。中央各部院衙门内部都设有专门的文书档案机构,如各部设有专司收发文件的司务厅;有负责督促和稽查文书处理的督催所和当月处;有专门保管档案的档房或清档房等 。
最后,在清朝形成了大批的幕僚和书吏,这些基层文书人员协助官员处理文件,并作为档案工作人员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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