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下列诉讼事项中,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是:

A. 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的决定不服
B.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摊派费用
C.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决定不服
D.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工作人员奖惩的决定不服

【答案】:D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A项正确,符合上述第(一)项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B项正确,符合上述第(九)项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C项正确,符合上述第(三)项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D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工作人员奖惩的决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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