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给人,出车祸车主赔款担责,为什么有这种法律呢,目的何在??

也是和人撞车车配是同样一个霸王条款?大家说说意见。

1.是车主存在管理过错的,要承担连带责任。驾驶员无力赔偿的,也承担连带责任。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是车主担责。但是这并不影响车主向驾驶员追偿。
2.你可以反过来想,因为别人撞了你你找谁?肯定是找车,这辆车侵犯了你的权利,正常情况下当然是谁开车谁赔,但是如果开车的赔不起呢?你能找谁?
3.《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侵权责任法》同时也有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条有助于车主向驾驶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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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01
照这样说。开车的赔不起让车主赔。车主赔不起是不是得找卖车的。卖车的赔不起是不是得找生产车的赔。啥几把逻辑,净坑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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