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职时公司说我名下的电脑丢失但是我没用过要我赔偿该怎么办,求解

如题所述

要单位提供你领用的证明,比如你签字的领用单,如果真有,那就只好赔,但是要按照报废年限折价追问

我当时倒是知道有一台电脑是配给我的,可因为用我自己的比较方便所以一直没用公司的,半年前公司换领导他们之间做过一次交接,我没有参与,可我现在申请离职了,公司说我名下那台电脑丢了,都不知道啥时候丢的,哎麻烦的

现在要我全陪,倒是没多少钱,但是我不服气啊

追答

不是说了嘛,让公司提供你签字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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