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婚后加女方名字的问题。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婚后加女方名字的问题。200万的房子,首付百分之三十,男方父母自己掏的。贷款用男方父母和男方公积金共同还。女方一点都不参与还款。如婚后加女方名字,女方能获得多少产权?
男方怎样保护自己的产权,毕竟离婚率这高,万一她哪天闹离婚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结合你所述是事实,如果离婚时双方对该财产处理达不成一致,法院很可能为判决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只是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及按照还款本金占总房款的比列补偿房屋增值部分,算下来的话增值部分可能获得的补偿比列可能很低。另外,婚前你出的部分首付,可能会被认定为借款,由男方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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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06
既然房款都是男方家人出的,房产证你可以不加女方的名字;
你要是婚后房产证加了女方的名字,那么女方就享有房子一般的产权,如果将来离婚,房产是男女平均分割。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10-06
如果加上女方名字,这房产是房产证上所有人(名字)共有。
第3个回答  2021-03-28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女方一定要加上自己的名字,到底要不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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