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是什么变成的

如题所述

就女娲形象而言,基本是一个造物女神的形象,而女娲从“未知”到“蛇身”形象的完成,则与两汉时期的改塑密切相关。在战国中后期的楚地,女娲似乎没有形成一个较为固定的外在形象;更准确的说,在是时人们的心目中,尚没有出现一个被社会普遍认同的女娲形象。

“人头蛇身”的女娲形象,多与“人头蛇身”伏羲的形象并存于汉代画像石之中。山东嘉祥武梁祠画像石属于东汉时期。迄今为止,最早出现可能是女娲形象的是湖南长沙马王堆西汉墓出土的帛画,上有一“人首蛇身”神像,郭沫若等学者认为是女娲像,但也有学者持不同意见。

扩展资料:

《山海经》、《楚辞》、《说文解字》等秦汉典籍对女娲记载可以看出,女娲自身化成了万物与神族,与世界各民族创世神话中古神陨落后身体器官化为万物(与诸神)的思路一致 。由于后来的盘古神话及其它少数民族创世神话中也有身体化生万物与诸神的内容,这项肯定也更增加了几分可靠性。把女娲与各国记录的古代创世神话进行比较,实则这种描述表示创世之始,未有一切之先,神用来创造的材料只能是自己的躯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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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女娲(生卒不详),风姓,又称娲皇、女娲娘娘,史记中称女娲氏。生于陇西成纪(今甘肃天水市),所处时代约为旧石器时代中晚期。女娲是古代传说中中华民族人文始祖,是神话中的创世女神。女娲人首蛇身,为伏羲之妹,与伏羲兄妹相婚,以泥土造人,创造人类社会并建立婚姻制度。在伏羲去世之后代替伏羲统治部众,因世间天塌地陷,于是熔彩石以补天,斩龟足以撑天,留下了女娲补天的神话传说。
伏羲之妹
上古时代,在华胥国有个叫“华胥氏”的姑娘,到一个叫雷泽的地方去游玩,偶尔看到了一个巨大的脚印,便好奇地踩了一下,于是就有了身孕,怀孕十二年后生下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有蛇的身体人的脑袋,取名为伏羲。伏羲有一个也是蛇身人首的妹妹,叫做女娲,号曰女希氏。
女娲称王
伏羲一统华夏各部落一百一十一年以后去世,女娲接替了伏羲的位置,统治华夏。女娲延续了伏羲留下来的婚姻制度,继续教人民织网打鱼、打猎、饲养家畜。女娲还发明了一种叫笙簧的乐器
在历史上的中国,汉族先民古代华夏,一直就是土生土长的中国的主体民族,他们凭借着稳步发展的农耕经济,独步于时的封建文化,凝聚和推动着统一的多民族中国的历史进程,以及中华民族的发展壮大。汉族也和世界上许多古老民族一样,有着自己的创世纪历史。汉族先民是将自己关于世界起源、始祖活动和民族形成等,传说时代的历史历经久远地口耳相传之后,再由后世的历代文人,记载并保留在有关汉文古籍中的。在汉族的创世纪神话和传说中,流传甚广的伏羲和女娲的传说,就是反映传说时代汉族的始祖夫妇,在创世纪之时孕育后代、开启黄土地上农耕文明的历史踪迹。[7]
女娲是孕育汉族的神人
汉文古籍关于伏羲和女娲的记述,大多是经历汉族长期口耳相传之后,再由后世历代文人加工载录的。所以在有些内容上,存在不少怪谲、重复和难解之处;还有一些内容则有着明显的虚构、梦幻和错谬的地方。但是,这些古代华夏的创世纪神话和传说,绝非是全然的荒诞和虚幻性的骗言。事实上,正是这些神话和传说,蕴含着汉族对自己创世纪历史的深邃认识和浅近质朴的表述。  关于伏羲和女娲传说的记述,在汉文古籍中显得比较凌乱。根据《世本·帝系篇》的记载称:“太昊伏羲氏。”由此可知,汉族早就明确认为,伏羲即为太昊伏羲氏。而在汉文古籍中,太昊又被记作大昊、大皞、太皞;伏羲也可记作包羲、庖羲、疱牺、伏牺、宓牺、炮牺和伏戏等。 值得一提的是,伏羲的事迹有许多是和女娲的事迹,相互联系在一起的。如五代蜀杜光庭,在《录异记》卷八便记载了:“陈州不太昊之墟,东关城内,有伏羲女娲庙。”根据这个记载,我们可以知道,大约是在唐末之时,伏羲和女娲兄妹成婚、繁衍后代的传说,就已经在华夏民间广泛流传着了。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学、民族学的解释,实际上这正反映出传说时代汉族,所经历的氏族内部兄妹互相婚配的社会发展阶段。[8]
用黄土孕育汉族的始祖
女娲造人传说对汉族影响深远。《淮南子·说林训》对此的记述颇具神化色彩:“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女娲所以七十化也。”按汉末学者高诱所说:“黄帝古天神也,始造人之时,化生阴阳。”“上骈、桑林,皆神名。”所以,《淮南子·说林训》是说明“女娲王天下者也,七十变造化。此言造化治世非一人之功也。”这不仅较客观地折射出了,女娲是在“众神”的襄助下,才能完成“造人”这一社会进化大业的。同时,也科学地反映了,伏羲和女娲时代的汉族,正处于母亲氏族社会的历史实体。  《太平御览》引《风俗通》所载的女娲造人传说,是这样记的:“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絙于泥中,举以为人。”这个记载虽然较晚,但其起源或许更早于《淮南子》所说。它最浪漫和最有意义的地方是,女娲“抟黄土”造人。女娲用“黄土”孕育了汉族,既浪漫而生动地揭示了女始祖,孕育汉族的社会发展踪迹;也科学而经典地反映了汉族,与滋养他们和农耕文化的黄土地,有着生俱来的、不可分离关系的历史根基。 《风俗通》还记有一个传说:“女娲祷神祠,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这个传说所反映的内涵,既耐人寻味,又令人发思。它一方面固然是女娲造人后,社会进化的继续和发展。另一方面则深刻地反映和揭示了,伏羲和女娲时代的汉族,正在发生着的婚姻,以及由婚姻而引起的,社会制度上的重大变革。那就是,处在由女始祖率领“祷神祠”的母系社会,正在逐步向“为女媒,因置昏姻”的父系社会过渡。
女娲时代母系农耕文明
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社会发展规律告诉我们,伏羲和女娲时代的汉族,正好处于母亲氏(部)族社会,向父系氏(部)族社会过渡的时期。处在这个时期的汉族,基本上是按母亲的世系进行传承的,所以就在汉文古籍中便说他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只是当时汉族,也正在逐步向父系社会过渡。于是他们才会推举出像伏羲那样,被后世敬奉的男性始祖来,并且将这位男姓始祖描绘成,是“神”和女性结合后降生的,具有神奇力量的“神人”。
按《云芨七籖》卷100辑《轩辕本纪》所云:“黄帝游华胥国,此国神仙国也。”注“伏羲生于此国。”可见,传说中的华胥,不仅是生伏羲的“伏羲之母。”而且还是传说时代汉族的一个国名,或者说是一个氏族、部族名。所以,诞生伏羲的华胥国,实际上就是现在民族学家们说的,实行氏族(部族)内通婚的母系氏族(部族)社会。
在这样的母系氏族(部族)社会里,流行的是氏族(部族)内,辈份不同的男女,自相婚配、繁衍后代。因此,我们就看到了传说中的伏羲和女娲,彼此既是兄妹、又是连为一体的夫妇。当时的汉族,不但清晰地知道其母华胥氏;同时也由于社会的发展,促使他们能够推测,或者说杜撰出其父系始祖之父,乃是留下“大迹”,却又无可追溯的“神”。
母系农耕时的早期治水
在汉族的传说中,女娲除了抟黄土作人,繁衍人类之外,还有一个伟大的功绩就是补天。关于女娲补天的传说,《淮南子览·览冥训》是这样记载的:“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焱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鹰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然而,从这则文字记载来看,女娲补天的最后目的,主要乃是“积芦灰,”“止淫水。”
在这则女娲补天的传说中,女娲所断杀的巨鳌和黑龙,其实都是被汉族认定为兴风作浪、为害人民的水怪。女娲断鳌足和杀黑龙的目的,就是为了消除水怪以平息水灾。所以说,她的目的就是为了平息水灾和治理水患。
女娲为补天所炼的五色石,与其说是为了补天,还不如说是为了治水。对于从事农耕汉族来说,水患和水利是历来是首要关注的大事;五色石料和芦灰,都是早期治水的重要必需品。所以,女娲补天的传说所折射出来的,应该是母系氏(部)族社会时的人类,在自己女性首领带领下,进行较大规模的“止淫水”的治水历史。同时,这样大规模的早期治水也反映出了,女娲时代的汉族,母系氏(部)族社会农耕文明的繁荣情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3-03
女娲(生卒不详),风姓,又称娲皇、女娲娘娘,史记中称女娲氏。生于陇西成纪(今甘肃天水市),所处时代约为旧石器时代中晚期。女娲是古代传说中中华民族人文始祖,是神话中的创世女神。女娲人首蛇身,为伏羲之妹,与伏羲兄妹相婚,以泥土造人,创造人类社会并建立婚姻制度。在伏羲去世之后代替伏羲统治部众,因世间天塌地陷,于是熔彩石以补天,斩龟足以撑天,留下了女娲补天的神话传说。
女娲是中华民族的共同人文始祖,是中华民族伟大的母亲。女娲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内容丰富,是史前文明和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也是已经开展的中国史前文明探源的重要研究对象。《楚辞·天问》、《礼记》、《史记》、《山海经·大荒西经》、《淮南子·览冥训》、清朝嘉庆《涉县志》等史料都有关于女娲的记载。相传上古时期,始祖女娲就是在涉县的古中皇山上炼石补天、抟土造人的,长期以来形成了脍炙人口、流传广泛的女娲文化。在整个古文化系列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人类发展史和民俗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一是有突出的历史文化研究价值,是传承华夏文明和民族精神的重要史料;二是具有实现民族大融合、增强民族凝聚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三是对增强创业精神、充实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促进文化交流具有重要作用;四是体现了奇特的民间、民俗文化现象,对人生礼仪、人类生存、文化传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望采纳,祝您愉快
第3个回答  2014-03-03
应该是猴子变的。
第4个回答  2014-03-03
如来佛祖用泥巴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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