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查微信聊天记录吗

如题所述

法院可以调取微信聊天记录吗

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的。

法院查看可认定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裁判规则:

网聊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应当确定使用者身份及内容未被删除篡改。

庭审中,通过被申请人手机微信提取并拨打的电话号码为申请人的,可以确认被申请人手机微信中微信号的真实身份即为申请人。

满足条件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成为定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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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1

怎么查微信聊天记录

第2个回答  2020-12-22
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的。

法院查看可认定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裁判规则:

导读:微信聊天记录作为新型的电子证据与其他电子证据一样,都具有使用者身份隐蔽且信息易被篡改等特点,影响了微信证据的证明效力。本期法信小编整理《人民司法·案例》2016年第8期相关案例,结合其他案例、观点及法条,对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证明效力作出了阐释,希望能够为读者提供参考与帮助。

《人民司法·案例》未实名认证微信聊天记录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条件的,可以成为定案证据——肖金平诉简时抡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

网聊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应当确定使用者身份及内容未被删除篡改。

2. 庭审中,通过被申请人手机微信提取并拨打的电话号码为申请人的,可以确认被申请人手机微信中微信号的真实身份即为申请人。

3. 满足条件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成为定案证据。

法院(court),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其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3个回答  2021-05-06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追问

好的,谢谢

回答

案件需要是可以查的。

追问

但他们微信聊天的记录都删了,现在连好友也删了。法官能到微信平台上查他们的聊天内容吗?能查得到吗?(我有他们少量微信聊天的内容的截屏)我想看全部的聊天内容,能看得到吗?

回答

如果是简单的民事案件,法院不会到省里面去给你调取这个的,

民事案件就是谁主张谁举证

第4个回答  2020-12-12
来源: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转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12月26日发布的公告显示

今后电子数据

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得知此事后

不少网友纷纷表示支持

也有网友表示

该如何确认证据的真实性呢?

关于微信使用人的身份确认问题,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

1、对方当事人自认;

2、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

3、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

4、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

就是说如果聊天记录存储在云端、区块链中、不可被篡改,且可以随时调取,那么聊天记录就是真实的,可以作为有效证据。

但是!!!

微信团队曾公开发布声明,微信不留存任何用户的聊天记录,聊天内容只存储在用户的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

换句话说,依赖第三方佐证材料的真伪还比较困难。

这种情况下,如何使自己的材料证明力度有效呢?

通过两个案例来分析:

No.1

案号:(2015)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965号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要旨:原告主张被告向其借款,通过微信方式出具了借条,但其未能充分证明微信借条真实存在,亦未能证明该微信借条为被告出具,故对微信借条的真实性,法院不予认可,该微信聊天记录不能作为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官提示:由于微信证据为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要是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的完整的真实意思。因此,在提供微信聊天聊天记录作为证明材料时,尽量保证微信证据的完整性,如完整的文字、图片、语音等。

No.2

案号:(2016)鲁17民特6号

审理法院: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要旨:在庭审中,能够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手机微信中的信息一致,当庭通过被申请人手机微信提取申请人昵称的详细资料及电话号码并点击该号码,拨打后为申请人的手机号码的,可以确认被申请人手机微信中微信号的真实身份即为申请人。在没有其他证据予以反证的情况下,申请人认为微信号系伪造的主张不予支持。

法官提示:在使用微信、QQ等工具进行借贷、合同签约时,应确认对方的真实信息,对实名认证截图予应保留。

QQ聊天记录、抖音视频能否作为证据?

QQ聊天记录属于即时通信信息,抖音属于视频电子文件,两者均属于电子证据范围。

电子邮件签约回复“同意”后毁约,可以当做证据吗?

合同法中的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回复“同意”后,系对邮件内容的承诺,双方往来的电子邮件内容系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属于电子证据范围。

所有的聊天记录都能作为证据吗?如何使证据更有效?

符合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原则的记录可视为证据;在交流敏感内容时,可先与其进行语音确认(语音添加至“收藏”后,讯息同步至云端后台),重要信息如合同、借条等要求其拍照,以上记录可证明其本人操作。

《决定》中第十四条规定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电子数据及文件:

◾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最后,小编奉上微信记录的保存方法:

【1】在电脑上登录自己的微信,点击左下角的缩略功能栏。

【2】弹出菜单栏,备份与恢复。

【3】选择备份聊天记录至电脑,注意:此时手机和电脑要连接至同一网络(WIFI)。

相关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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