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三解:汉武帝时代是酷吏太狠还是人人可杀

如题所述

汉武帝时代是酷吏太狠还是“人人可杀”?

作者:刘三解

喜欢串联戏剧性的文人墨客看到这样的桥段,总会感慨“酷吏”不得善终。事实上,张汤被陷害自杀,其子张安世在汉宣帝朝统揽军政大权,一门三侯,传国八代,安度王莽篡汉,二百年间未遭谴黜。与张汤一同编订律令,让汉武帝朝法令愈发刻薄寡恩的赵禹也得享天年。
(张安世(?-前62年)西汉汉武帝到汉宣帝时代的政治人物。是著名酷吏张汤之子,麒麟阁十一功臣之一。武帝时为尚书令,汉昭帝时,为右将军,以辅佐有功,封富平侯。宣帝时官至大司马卫将军领尚书事,集军政大权于一身,以为官廉洁著称。
元康四年因病逝世,汉宣帝赠给他印绶,用战车和武士为他送葬,谥号为“敬侯”。
2008年,其墓地在西安凤栖原被发现,其墓葬级别非常高。
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西汉中兴之主汉宣帝刘询因匈奴归降,回忆往昔辅佐有功之臣,乃令人画十一名功臣图像于麒麟阁以示纪念和表扬,后世往往将他们和云台二十八将,凌烟阁二十四功臣并提,有“功成画麟阁”、“谁家麟阁上”等诗句流传,以为人臣荣耀之最。)

历史上小人物的戏份很少,往往挤在字缝里,抠出来未必是个故事,却可能隐藏着真相。
汉武帝即位后,田蚡和窦婴两个外戚斗法,中间夹着个配角灌夫,配角总是不甘心,闹事抢戏,在田蚡家的婚宴上闹事,把自己和窦婴都闹进了监狱,不久后,灌夫死、窦婴死,田蚡也被他俩的“鬼魂”吓死了。
男人的三角关系,很有戏剧性吧?如果往深了说,还有窦太后、王太后的婆媳关系;汉武帝朝的新贵和文景旧臣的关系;乃至于窦太后信奉的黄老学说和汉武帝崇尚的儒家思想的关系等等。
但是,这些关系对于汉武帝重要吗?放到他的一生来看,根本不重要。
早在灌夫在田蚡的宴会上作死之前,田蚡已经收集了灌氏家族在老家颍川郡(在今河南省)横行霸道的证据,并向汉武帝申请立案,汉武帝的回复是:“这是丞相的职责,申请什么?”
简言之,随你便。反倒是灌夫更狠,直接掐住田蚡的短处,让门客去谈判,两方各退一步。直到田蚡借机拿下了灌夫,逼着窦婴出头为朋友保命,汉武帝的态度就更有趣了,直接为窦婴开“东朝廷辩”。
东朝是在王太后的地盘上,廷辩是召集三公九卿一同论事,窦婴此时有爵无官,却敢于盛赞灌夫的功劳,进而反诘丞相田蚡诬告、犯罪,一群公卿不但没有替丞相接招的,还有主爵都尉、内史两人支持窦婴,御史大夫则说两边都没错,请您自己决定。这符合剧本吗?
从汉武帝大怒离席来看,绝对不符合。他搞这个民主形式的目的和王太后说得很清楚:“两边都是外戚,所以搞朝会辩论,否则,一个狱吏就能办了!”没想到民主了半天,没人愿意担责任,那就只好集中了。
紧接着,郎中令就“为上”别言两人事,然后是皇帝要求御史追责窦婴在为灌夫辩护时撒谎的问题,并予以逮捕。皇帝自己赤膊上阵,灌夫和他的家人自然死定了。
那么,灌夫为什么必须死?有这么几条:
(1)资产数千万,偏偏喜欢结交豪侠,广蓄门客,每天靠他吃饭的食客能有上百人;
(2)宗族、宾客在老家颍川置办产业侵犯小民利益,搞得当地儿歌都在唱:“颍水清,灌氏宁;颍水浊,灌氏族”这里的族是族诛、族灭,也就是死全家,可见有多招人恨;
(3)欺凌宗室、侵犯骨肉,这个情感问题是王太后无法容忍的,当然汉武帝恐怕也不愿意自己舅舅被一个白丁欺负。
人情的问题我们不能否认,但前两者实质上是政治问题,而且是西汉初年最严重的政治问题之一,对于汉武帝而言更是龙之逆鳞,触之者死。
《史记·平准书》中盛赞文景之治的国富民饶之后,直接触及这个问题:
“当此之时,网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兼并豪党之徒,以武断於乡曲。”
什么意思呢?自汉文帝开始,官府执法宽平,承袭自秦朝的法律秩序,在皇帝的刻意松弛下愈发粗疏,(大部分百姓贫穷日渐)少数百姓财富积累迅速,成为富人、豪强,不断通过兼并等手段,开始横行乡里,争夺国家的执政主导权。
其中甚者,已经到了“二千石莫能制”的地步,汉景帝时“酷吏”郅都的成名之战,碰到的就是济南郡(在今山东省)的瞷氏,同姓同宗有三百多家,仗着家里丁口多为非作歹,郅都一到任,直接族灭了瞷氏的首恶,全郡震惊,作奸犯科的人赶紧逃亡。
在治理宽平的时代,郅都这样的人当然可怕,相邻的十几个郡的太守吓得都把他当领导一样恭敬着。
他其实只是个开头。
汉武帝即位后,面对遍布整个帝国的豪强,整治的手段不断升级,先是在旧的廷尉-太守的司法体制下入手,后来又增加了刺史巡部,甚至派出相当于后世钦差大臣的“绣衣直指”,杖斧巡郡,遇到盗贼、豪强不法可以直接调兵攻杀。
在旧的法律体系之中诛灭豪强的名臣,司马迁和班固都将之放入了《酷吏传》中,不过这个“酷”字可不是残忍暴虐的意思,其本义是“酒的味道过于醇厚”,试问,酒该不该有酒味?
答案不言自明,所以对于酷吏们在地方上屠灭豪强的行为,司马迁这个当时人的态度其实是支持的,只是觉得有些过度,所谓“虽惨酷,斯称其位矣。”
比如王温舒。
汉武帝时,王温舒被派提拔河内郡(在今河南省)做太守,还没上任就早早侦查了当地的豪强大族,九月份到岗就下令准备五十匹快马,从河内到长安沿线自设交通站,开始抓捕当地的“豪猾”,也就是大流氓。
接下来就是人咬人、狗咬狗了,各种违法乱纪的事儿牵连出一千多家,定案奏报走他自己的通讯线路,两三天就得了批复,大罪灭族、小罪砍头,杀人杀到流血十几里,杀到郡内大治,街无夜行之人,野无犬吠之盗。
就这么杀到春回大地,必须封刀了(注:当时规定秋冬行刑),王温舒竟然跺脚感叹:“唉!要是能让冬天再延长一个月,哥的大事就圆满啦!”
那么,他的大事是什么呢?杀人。
虽然大事未足,汉武帝对王温舒的成绩还是很满意的,升官接着杀别处。不过王温舒不像郅都、张汤这些前辈,杀人不少,德行却差,不但自己贪出了千金之富,手下人跟他几年也“多以权富”,大老虎带出了一群小老虎。
可惜王温舒受贿被人告发,畏罪自杀不算完,全家还被族灭,两个弟弟和两个亲家也犯法被诛,当时人评价,古时有“夷三族”了,王家更惨,落了个“灭五族”。
喜欢串联戏剧性的文人墨客看到这样的桥段,总会感慨“酷吏”不得善终。事实上,张汤被陷害自杀,其子张安世在汉宣帝朝统揽军政大权,一门三侯,传国八代,安度王莽篡汉,二百年间未遭谴黜。与张汤一同编订律令,让汉武帝朝法令愈发刻薄寡恩的赵禹也得享天年。
酷吏们真正的危险反而来自于豪强大族的反扑。
《汉书·地理志》记载,太原、上党两郡聚居了大批晋国的公族后人。自汉朝初年开始这地方就出了名的难治理,朝廷只好派敢杀人、好杀人的太守过去震慑。问题是,春秋战国的游士传统犹存,你太守敢杀我的父兄,我就敢去上访诬告你犯法,告不动,我就去杀你的家里人,反正一报还一报,看谁不怕死。
从结果上看,绝大部分太守、县令肯定是怕死的,否则汉武帝就没必要再派刺史遍天下公费旅游。
汉武帝规定刺史的“六条问事”头一条就是:
(纠察)“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
剩下五条,则全部针对二千石的各类不法行为,而且规定刺史只许监察太守、国相这个级别的高官,可见刺史本身只是对旧的行政体系的一个补充,是悬在二千石头上的一只鞭子。
归根结底,在秦汉的法律约束社会的体系下,除了皇帝本身凌驾于法律之上,所有人都是这个体系的螺丝钉,无论是三公身份的御史大夫,还是最高司法官员廷尉,或是治政的二千石太守,甚至是最基层受理诉讼的啬夫,都是这套体系里可替换的部分。
同理,作为一台机器,其中妨碍运行的零件,比如豪强、巨商,或是游侠、盗贼,都需要被挫平,乃至消灭。旧的司法体制完成这个任务困难,那就由刺史拿着鞭子督促你来做。地方出了民变,则由皇帝派出“绣衣直指”发兵攻杀,一次性斩首甚至达到一万多,为叛民提供饮食的也要连坐,一处反乱能够牵连数郡,再杀数千人……(这就是问题,叛民其实就是那些被逼的家破人亡的,遇到什么天灾,一着急就造反了,没饭吃,另一部分就是土地兼并的良民大家,逐步崛起为世族豪强,一味的杀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事实证明,不合适的零件是杀不绝的。民乱一起,小吏怕抓捕不着,自己掉脑袋,干脆就不报告,偶尔有到了地方政府的信息,地方领导也怕担责任,干脆也不报,上下勾结,反正过一天算一天。
西汉帝国此时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那么,这是酷吏的错误吗?
肯定不是。
西汉的法律社会体系来源于秦,其基础是原子化的小家庭乃至个人,通过细致到刑徒的口粮该吃多少、精确到10分钟的业务计时、物资转运的里程明细等等的律条规范,构成了一个以大分散农业为主体,以国营刑徒工厂为辅助的耕战机器。
秦朝的速亡,让汉朝的开国君臣充满危机感,这才有了萧何更订汉律九章,才有了惠帝、吕后、文帝、景帝时代的无为而治。
此时,原本贴合得严丝合缝的机器零件在具体的行政中被放开了,财富在自由中以惊人的速度增长,而制度间的灰色地带,豪强、巨商、游侠这些被秦法深恶痛绝的东西也在野蛮生长,直到将他们的藤蔓伸到黑色或白色的地带。
此时,依法治国,人人可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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