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阐释学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诠释学(hermeneutics),又称解释学,是一个解释和了解文本的哲学技术。它也被描述为诠释理论并根据文本本身来了解文本。
西方哲学、宗教学、历史学、语言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文艺理论中有关意义、理解和解释等问题的哲学体系、方法论或技术性规则的统称。有关解释学的研究可以上溯到古希腊。它作为一种哲学学派形成于20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学术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释义学"  早在人类远古文明时期就已存在如何理解卜卦、神话、寓言意义的问题。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已涉及理解和解释的问题。“解释学”一词的词根 hermes就来自古希腊语,其意为 "神之消息"。当时,人们已把如何使隐晦的神意转换为可理解的语言的研究看作一门学问。中世纪的A.奥古斯丁、卡西昂等哲学家在对宗教教义进行新的解释时,逐步把以往对解释问题的零散研究系统化。16世纪的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提出如何直接理解圣经本文的原则与方法的问题,对解释学研究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此外在法学、历史学、语言修辞学等传统研究中也一直涉及解释学的问题。“解释学”一词于1954年首次出于J.丹豪瑟的著作中。但在18世纪以前,有关如何正确理解文意内容的研究往往被称作"释义学"。这类研究往往从实用性出发,实际上是一些零散解释规则的汇集。
亦泽“阐释学”、"释义学”、“诠释学”。广义指对于文本之意义的理解和解释的理论或哲学。涉及哲学、语言学、文学、文献学、历史学、宗教、艺术、神话学、人类学、文化学、社会学、法学等问题,反映出当代人文科学研究领域的各门学科之间相互交流、渗透和融合的趋势。既是—门边缘学科和一种新的研究方法,又是一种哲学思潮。狭义指局部解释学、一般解释学、哲学解释学等分支、学派。局部解释学泛指任何本文注释(包括古往今来的法律、《圣经》、文学、梦和其他形式的本文解释的规则和方法的理论体系。从古希腊人解释荷马的史诗和其他诗作开始.欧洲的古典学者就有注释古代文献的传统。中世纪后期形成了有关《圣经》经文和法律条文解释的“古典注释学”和考证古代典籍的文献学。一般解释学是对本文的理解和解释的—般方法论研究。它不同于各种局部形式的解释学,其目的在于建立以连贯—致的理解哲学为基础的一般而普遍的方法论。代表人物为施莱尔马赫、狄尔泰和意大利哲学家埃米里奥·贝蒂。埃米里奥 贝蒂为了响应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发表《作为精神科学的普遍方法的释义学》和《普遍解释是人文科学的方法》(1967)两书,试图建立以考察多学科中解释的模式为基础的普遍“理解”方法,规定一套解释的标准。哲学解释学泛指对理解和解释的现象的各个层次和各种情况的研究,它不是一种方法论,而是对方法论、对理解中意识形态的作用以及对不同形式的解释的范围和假定等的哲学“反思”。哲学解释学有两种形式;
(1)分析的解释学。涉及理解和解释、思维机器和日常语言等问题。它虽然也涉及方法论,但是主要属于哲学性质。
(2)人文主义的哲学解释学。其代表人物包括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利科和德里达等人。他们根据现象学的传统及其对客观知识的批判,对本文解释的条件进行反思。
伽达默尔和德里达根据海德格尔对存在——神学传统的批判研究,力图在形而上学问题的具体情况中理解解释。利科与前两人不同,试图调和德国的解释学传统和语言分析哲学、心理分析学、结构主义思潮,认为体论只存在于解释的方法论中.并只有通过各种解释之间的“冲突”,才能获悉被解释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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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28
现代学科意义上的中国文学理论出现于20世纪,至今也该庆祝它的“百年诞辰”了。但是回想起来,文学理论建设的成绩在总体上似乎是不能令人满意的。现代科学发展的前提是社会分化以及与此相应的学科分化,而这种分化又是现代性的一个面相。现代社会的特点是社会的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各自有自己的合理化机制;而学科的分化乃社会分化的一个部分并以前者为前提。不幸的是,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多灾多难,极其艰难。从而社会分化与相关的学科分化也就总是千呼万唤出不来。正是因为中国社会性质的前现代性使得科学研究无法从外在的依附中摆脱出来,无法获得自主性与独立性,故许多现代学科在中国的诞生就比在西方晚了几十甚至上百年。比如文学理论。文学理论虽然在本世纪初就出现了,但是它的发展一直十分艰难。其中许多问题已经有许多人指出了(比如文艺学中长期占主导地位的“依附论”、“工具论”)。这里我想补充的是,文学理论欠发达的另一个表征就是该学科内部各个分支学科的分化程度相当低。像文学阐释学这样一门重要的学科,在西方的源头可追溯到施莱尔马赫、狄尔泰等19世纪的思想家,后来则产生了伽达默尔、赫施、霍伊、桑迪、姚斯等著名的解释学美学与接受美学大家。即使是严格意义上的文学解释学,至迟在60年代的德国也已经产生。与此相似,西方文学理论中其他的分支学科也发展迅速,如文学现象学、精神分析、文学符号学、文学史学、文学社会学都有长足的发展。相比之下,中国的文学理论就显得相当滞后,尤其是其分支学科的分化与独立研究十分薄弱。一个十分奇怪的现象是:中国八九十年代文学概论性质的著作与教材出版了不计其数,但是内容、体例乃至于观点都大同小异,重复雷同,而扎实的专门研究却少有人问津。正是在这样的情形下,金元浦博士的专著《文学阐释学》的出版具有不容忽视的意义。首先,它是一部功力深厚的文学解释学专著,此书不仅对于西方阐释学及相关的现象学、交流理论、接受美学理解透彻,多有创见,而且尤为可贵的是,它还广泛调用中国古代文化与文论中与解释学思想相通的、可资利用的资源,并在此基础上融通中西,力图建构中国自己的文学解释学。在系统地做这项工作的时候,作者对于文学解释学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如语言论转向问题、文学活动中的对话与交流问题、主体间性问题、阅读进入本体问题、文学作品的空白与未定性问题、阅读活动中的游移视点、接受度与视野变化问题等,都作了深入细致的、富有创见的分析阐述。至少可以说,本书为我国今后文学解释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无法绕过的起点。
  同时本书也是对于总体人文学科与文化理论建设的重要贡献,在拓展思维空间、改变思维习惯与理论范式的意义上说,它带有“总体理论”或“一般理论”的味道。因为书中涉及的一些基本命题,如语言论转向问题、语言与理解、语言与交往的关系问题等,实际上已经远远超出文艺学的范围。当然也可以说,文艺学领域的重大突破必然涉及对于一些人文科学基本命题的重新认识,同时也必须依赖于后者。这样,一个在文艺学科有重大造诣的理论工作者必然在一定意义上是一个哲学家与文化学家,或者至少具有哲学意识与文化视野,他的知识必须超出本学科的局限。我认为金元浦就是这样一位既具深厚的专业学术(即文学解释学)功底,又具哲学眼光与文化意识的学者。作者在本书“前言”中这样阐述自己的宗旨:“从宏观上把握处在文化转型时代的当代文学美学与批评,以历史发展实践支撑总体理论勾勒,坚持语言性与历史性的根本联系”,“我希望打通哲学、美学、文艺理论、文艺批评和文艺鉴赏诸学科的界限,以解释学这样一种超越诸学科的大文化观来重新审视作为当代文化的文学美学。”(第2页)在这个意义上,本书是文学解释学著作,同时也是一种哲学与文化理论著作。书中探讨的意义理论、对话交往理论、主体间性问题都涉及对于人文科学基本性质与方法的理解,对于文化活动的基本性质的理解。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本书对于语言问题以及20世纪中西方哲学与文艺学中的语言论转向,赋予了特殊的重视,认为它对于建构文学解释学具有理论前提的意义。可以说,此书的理论基点即建立在它的现代语言哲学观上;而对于语言问题的重视在中国的文艺学乃至整个人文学界恰好是十分薄弱的。不能理解语言在人的文学活动、文化活动乃至整个存在中的重要性,就无法进入现代人文学术之堂奥。本书详细描述了本世纪西方以及中国语言论转向出台的历史语境。本世纪西方哲学有两个根本的转变:一是从认识论到本体论的转变,一是从科学主义到人文主义的转变;而这两个转变均指向语言问题。对于语言的本质的重新认识“指明了认识论的历史局限,从何处入手进入本体论的探求呢?那就是语言。这是20世纪西方哲学的真正突破口,是本世纪的核心问题。”(第6页)语言论转向提出了阐释学的根本问题,即:1.语言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由对这个问题的重新理解而走向一种开放的语言论美学,并对于工具论语言观进行清理与批判;2.语言与意义、前理解与语言的关系,由此着手走向对于传统认识论的清理。在语言论转向的视角下,作者还对于中西方美学与文艺学问题作了重新审视,充分肯定了新时期中国文艺学中的语言论转向对于打破原先的独断论的、机械决定论的文艺学模式的意义。
  总而言之,金元浦博士的《文学解释学》一书无论从文学解释学的科学建设角度看,还是从更广泛的人文科学视野与方法的更新上说,都是具有突破性意义的有益探索,我相信它必将在我国文艺学的历史上留下自己的位置。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以文字解释一种事物,或者阐述一种现象,讲究如何描述准确生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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