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婚后买房,首付是男方父母出资付的,贷款由夫妻2人共同偿还,房产证为男方名字登记。

如果离婚,这是否算是夫妻共有财产来分割?如果房产证用男方和孩子的名字登记,孩子能享有什么权力?谢谢,在线等你答案

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还的按揭,无论是男方还还是女方所还,这一部分的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这部分的财产计算方式也是要看房子的现价增值了多少,按揭部分也按照在房子总所占的比例跟着增值多少、
如果是孩子也登记了,属于男方和孩子的共有财产,一般是看各自所占的比例,然后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还的按揭还是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也随着房价的增值而增值。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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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26
你好,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即使只写了男方的姓名,加上孩子姓名也只能说明产权有孩子的一部分。严格意义上来讲,孩子未满18周岁,贷款的房子加姓名很难加。
第2个回答  2012-04-26
我可以告诉你,必须算夫妻共同财产,QQ留下,我详情跟你说
第3个回答  2012-04-26
建议你去律师事务所咨询,那里会有准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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