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我买了一套房,因为我年纪小,房贷没批下来,把姐姐做为了共同还款人,房子首付姐姐也拿了钱,而且基本买房子都是她在操心,我现在也没能力还房贷,也是她还,不过她没有房子,也没结婚,所以父母希望能把姐姐名字写上,今天拿到购房合同,只等放款,可是我跟售楼小姐说加我姐姐名字,她却说不能加!请问我怎么把我姐姐加上呢,房子是期房要明年才交房!谢谢
在开发商那儿在销售合同上可以应该可以直接加你姐姐的名字的,还有销售发票上也要加上去,要不然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是办不了的。如果等房产办好了再加,就要另外交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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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22
你可以去跟开发商沟通,把合同重新签订,增加一个人名,或者是去房产局提出申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8-25
和姐姐一起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登记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