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悄悄把房子卖给了他人,如何要回房子?

我小叔家房子在贵阳花溪,户口在黔西南州贞丰县,我叔娘去外地打工了,小叔在家悄悄把房子给卖了,我二叔和二叔娘参与了卖房签字。没经我小叔娘同意,现在我小叔娘回来了,她想起诉,把房子要回来,该到什么地区起诉?(房子还没过户给买对方,因属于自建房,无房屋产权证)。

诉讼。
第一,房产的交易以登记过户为准;
第二,夫妻共有的房产买卖过户,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字;
第三,如果购房者证明不了该房屋买卖是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不能作为善意第三人,应该把房子退回的;
第四,如果该房屋买卖不是正常的市场价格,购房者也是要把房屋退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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