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异地支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如题所述

注意:  
一、关于签名盖章
  出票人在支票上签名盖章,是负担票据债务的一种具体表示,当支票退票时,要负起出票人的责任,偿还支票上所记载的金额。签名盖章要盖在支票上出票人栏的位置,盖在其它地方,就不发生签名盖章的效力,属于不合格支票。
  收票人应注意以下几点:
  1.没有签名盖章的支票不能收。鉴章空白的支票是“不完全票据”,这种票据无法律效力。必须请出票人补盖印鉴方可接收。
  2.出票签名或盖章模糊不清的支票不能收。这种鉴章不清楚或不明的支票经常被银行退票。
  3.支票上签章处只有出票人的指印,没有其他签名或盖章,最好拒收。支票上的签名能以盖章的方式代替,但不能以捺指印代替签名。
  4.图章颠倒的支票是有效的,可以收受。
  5.盖错印章涂销后,再加盖正确印鉴的支票,可以收。出票人在盖错的印鉴上打涂销,这枚印鉴视为没有记载,只要第二次所盖的印鉴和银行内原有的印鉴相同,而且户头内有足够存款,这张支票是安全的。
  二、关于发票时间
  1.没有填写出票年月日的支票,最好不收。缺少出票年月日的支票是无效支票,出票人不必负任何的票据责任。如果出票人授权收票人代填日期,收票人在收受支票时,应要求出票人出具“授权书”作为证明,否则有可能吃伪造有价证券的官司。
  2.出票年月日改写后,必须在改写处盖章。如不盖章,这种支票会被银行退票。
  三、关于支票金额
  金额是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之一,也是票据债务人员担保范围的指标。支票的金额应以大写数字来书写,以示慎重,并可以防止遭人涂改。因此,金额一经填写,就不能改写,否则,支票无效。
  对于支票金额应注意以下问题:
  1.票面大写金额栏内漏写“元”字的支票,不可收受。我国通用的币制单位有元、角、分。只有记载数字,而无“元”的记载,其金额难以确定。
  2.大写金额经涂改的支票是无效支票,绝对不能接收。
  3.支票上大写金额不应当写零,而多写零的支票,尽可能不要收受。金额位数连续有几个零时,应只写一个零字。比如50005元,应写成“伍万零五元整”,而不能写成“伍万零零伍元整”。
  4.票面金额填写“拾元整”的支票,不可收受。银行实务对有关支票金额的写法有特别的要求,10元应写为“壹拾元整”。
  5.支票上大写金额写“廿”绝对不能接收。20元的正确写法是“贰拾元”,如果写成“廿”,银行会以退票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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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30
在接受支票时,需要对支票的各项记载内容仔细检查,确保支票要素齐全、背书连续、填写规范。另外,还需对票面记载的收款人进行确认。如果客户不是票面记载的收款人,应检查最后的被背书人栏是否正确填写客户的名称,交易对手是否在背书人栏进行签章,并确认支票正面未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如存在问题,客户应该拒绝受理这张支票。主要内容包括:(1)出票日期:是否大写;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到期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2)出票金额: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正确;(3)更改事项:出票日期、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他内容更改时是否有更改人的签章证明;(4)票据签章:支票上的签章(单位应包括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和私章,个人则为签名或盖章)是否清晰、完整;(5)背书连续:支票背面的第一手背书人是票据正面的收款人,第二手背书人是第一手被背书人,依此类推。加附粘单的,粘单上的第一背书人是否在支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此外,在接受异地使用支票时,还应特别注意:票面金额不能超过规定的金额上限,票面右下方必须记载12位的银行机构代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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