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消房产抵押手续?

在去年把自己的房产借给别人用作抵押诉讼一个工程欠款追缴的案件,原来使用人答应只是暂时抵两个月案件就结束,但现在一年过去了案件还未结,现在我的房产被法院查封了,我也不想再用自己的房产给这个案件作抵押,请问现在我可以怎么办,谢谢!

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以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贷款结清证明》。在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办理房屋抵押注销业务时需要填写一份《抵押注销申请表》,提供由贷款机构给予借款人的《贷款结清证明》,以及本人需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证明》,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注销手续。规定的是10天以内办理完毕。《房屋登记办法》规定,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第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第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第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第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一)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二) 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三) 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四) 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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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08
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以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贷款结清证明》。在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办理房屋抵押注销业务时需要填写一份《抵押注销申请表》,提供由贷款机构给予借款人的《贷款结清证明》,以及本人需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证明》,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注销手续。规定的是10天以内办理完毕。《房屋登记办法》规定,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第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第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第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第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一)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二) 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三) 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四) 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06
不管是你还是你的朋友,只有到法院缴纳用你的房产抵押的相应金额,才能请求法院对你的抵押房产解除查封,再到房管局产权抵押部门解除抵押之后,你才能拿回你的房产证。追问

房产证在我手上的,现在只是房产被法院封了不能进行交易。

追答

那你当地的操作时不规范的,房产抵押了,房产证应该不会在你的手里。即使是这样,你肯定是签署了一些相关的同意帮助你朋友将你的房产证用于抵顶你朋友欠账的质押物的文字内容。目前案子结不了,对方起诉,法院只好查封你的房产。没有其他好办法,要么你朋友筹措所欠款项尽快解决纠纷;要么取得对方谅解撤诉。再要么让你的朋友寻找其他人来出具质押物替换出你的房产质押,否则无法解决你的房产被查封的问题。

追问

是我朋友要起诉别人追回欠款。因为要封欠款人的财产所以就用了我的房产来作保证了。

追答

奥,一个意思,你的房产是作为执行保证金抵押,解决办法是一样的,要么你朋友重新提供保证金质押物;要么缴纳现金,将你的房产质押撤出,否则没有办法解除法院查封,只有等到诉讼案件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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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24
还清相应抵押的借款或贷款,让对方配合办理解押手续.
第4个回答  2014-06-26
1. 找债务人,要求债务人清偿其所欠债务。
2. 要求债务人提供其他担保,并取得债权人书面同意放弃对你的房产的抵押权。
3. 你代替债务人清偿所欠债务,从而成为新的债权人。追问

是我朋友要起诉别人追回欠款,因为要封欠款人的财产法院就要我朋友用相应的财产作担保,所以就借用了我的房产到法院来作保证了。请问我现在能否向法院提出取消用我这个房产作为这个案件的担保?

追答

不可以,除非得到抵押权人(也就是债权人)的书面同意,表示自愿放弃你提供的担保。

除非,如果你在签订担保合同的时候,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话,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1)欺诈;
(2)胁迫;
(3)乘人之危;
(4)存在重大误解;
(5)订立合同显失公平。

对了,你还可以跟你朋友商量,让他找其他担保来代替你的担保,只要法院同意,就可以撤销你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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