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想去当兵,初检就没合格,不过家里找了关系花钱打通了,今天听说到部队以后还要检查一遍 身上有三处刀疤都挺长的 最短的也有4厘米 还有附睾结核一厘米再就是那个医生说是疑似肛漏,不过这个我自己又去医院检查了根本就不是,请问这些问题到部队以后能行么,市里武装部长说我的问题都不太好办怕去了以后退回来,是真有可能退回来还是砸的钱不够,麻烦懂的兄弟支支招啊。
1、三处刀疤,最短4cm,按2012年征兵标准,不能有3cm以上的疤痕,这三个疤就是三道坎;
2、附睾结核,是不行的。按2012征兵体检标准,幼儿时期附睾治好的,长大后是合格的;长大后附睾问题治好的,视情况而定;而你是长大后还没有治好结核的,恐怕是不合格的;
3、肛瘘,显然不合格;虽然你有医院检查结果,估计部队还是要自己检验,要是检出来是,那也不合格。
所以这几个问题都很明显,出一个,部队都有理由要求退兵;你出这么多,退回来的可能很大。虽说你有关系打通武装部,但部队军医验兵,你有没有办法打通? 要不再花个五位数请武装部的帮你一下?这是最后的招了。如果部长都说没有办法搞定,那就只有……了。
当兵体检需要经过三次:初检一次,总检一次,到部队后还要复检。
体检项目有:
复检主要依据《应征公民入伍体格检查标准》,重点对血液采集、外科、内科、五官科、视力、尿检、B超、心电图、胸透等方面进行了复检。如遇身体条件不合格者,即使穿上了军装也有可能按国家有关规定退回原籍。不合格的新兵则会在50天内退回兵源地。
新兵到部队体检会被退兵的情况:
1、新兵到达部队后,应进行检疫。发现传染病患者,应及时隔离治疗,并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
2、新兵在检疫期间,发现因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现役的,可作退兵处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达部队之日起至部队批准之日止,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九十天;属于身体条件不合作的,不超过四十五天。其中患传染病或危重病的新兵,部队应及时给予治疗,同时通知原征集的县、市兵役机关,待病情稳定后作退兵处理,退回时间不受限制。退兵后不再补换。
3、属于身体条件不合格退兵的,须经驻军医院(武警部队经总队医院或地、市人民医院)检查证明,由师(武警总队)以上机关批准;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需作退兵处理的,部队应事先的与原征集的县、市公安局和兵役机关联系查实,由师(武警总队)以上政治机关批准。
4、部队对退回的新兵,应做好思想工作,办妥退兵手续,派干部送回原征集的县、市。
5、县、市兵役机关对部队按规定退回的不合格新兵应予接收,公安机关应予落户,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原单位应准予复工、复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