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党章第三条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
第一项是提高理论素质和业务本领的义务;
第二项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义务;
第三项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义务;
笫四项是遵纪守法、执行党的决定的义务;
第五项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义务;
第六项是勇于批评、敢于斗争的义务;
第七项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义务;
第八项是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舍身报国为民的义务。
列宁曾经说过:“徒有虚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
绝大多数党员都是合格的,但也有少数党员是“徒有虚名的党员”。
这些虚名党员,对党的认识很模糊,严重缺乏党的意识,入党只是为了获取所谓的“政治资本”;有的履行党员义务不尽心,过组织生活不积极,很难看出党员的样子;还有的对党不忠诚,凡事不愿对党言,喜欢搞“两面人”的做派。
扩展资料:
对于合格党员的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有具体的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有明确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有衡量的标尺。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有专门的标准,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党员干部把党员标准牢固立起来,使自己始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要求进行落实,才算得上是一名合格党员。
成为一名合格党员决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一个人的思想境界不会随着党龄的增加而自然提高,理想信念也不会随着职务的上升而必然坚定。
只有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真正达到“五好”干部标准、“四讲四有”党员要求,才能成为群众心中的合格党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党章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扩展资料
党员入党的发展步骤
1、开展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工作。党组织应十分关心其的思想进步,经常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启发他们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积极靠拢党组织。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培养、教育和考察。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均应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指定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及时编入本支部的党章学习小组学习,送党校培训,吸收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建立培养和考察档案等。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工作。
3、确定重点培养对象。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遴选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人(联系人),具体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对于成立了党小组的支部,遴选重点培养对象须先经党小组讨论。
4、政治审查。党支部通过党总支,对培养对象的主要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历史情况发函调查。
5、确定发展对象。重点培养对象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后,如条件已成熟,在征求团组织和非党员同学的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6、做好发展准备工作。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可由党组织指定或入党介绍人自己约请,一般由联系人或培养人担任);报党总支预审;填写《入党志愿书》。
7、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讨论表决。
8、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将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材料报党总支。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进一步考察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审察发展党员的组织程序,在此基础上作出审批决定。
9、结尾工作。党支部在接到上级党组织预备党员的批准通知后,正式通知本人被吸收为预备党员,并提出希望和要求。张榜公布预备党员名单。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以上各项义务之间是互相联系、具有严密逻辑的完整体系。首先是学习的义务,接着是执行路线的义务,坚持党的宗旨的义务,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党的决定的义务,维护党的统一和团结的义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义务、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的义务,以及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义务。如果说以上第一项学习义务是前提和基本环节,第二、三项政治要求则是核心和重点规范,第四、五项组织要求是保证和必要条件,第六、七、八项是前几项义务的自然延伸和具体表现。总和起来就构成了一个衡量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基本标尺,构成了完整的对党员的义务性规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有八项义务,分别是: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章是:
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党章定的章程。
一个党的党章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该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任务、组织结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权利、义务和纪律等项。
通常衡量一个政党是否成熟党章也是关键因素之一。
党章是政党的宗旨和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