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青白在人间的上一句是什么?

如题所述

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青白在人间”这两句名吟出自于明朝于谦的〈石灰吟〉,意思是说,就是把我全身弄得粉身碎骨,我也全不怕,即使拼着生命的危险,我也要保持我一生的清白在此人间。原句是“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这是一首托物言志诗。作者以石灰作比喻,抒发了自己不畏艰难、坚贞不屈,甘为民众的利益作牺牲的高尚精神,表达了清白自守的高风亮节,展示了诗人的远大理想和坦荡的胸襟以及坚守高洁情操的决心。
于谦自幼就以文天祥为楷模,他曾称赞文天祥:“殉国忘身,舍生取义。气吞寰宇,诚感天地。正色直辞,久而愈厉。难欺者心,可畏者天。宁正而毙,弗苟而全。”那种英雄惜英雄的仰慕之心跃然字句上。在这首诗中,于于谦藉咏石灰的被烧成粉碎,变成一团白粉,来比喻仁人志士的清高亮节,视死如归。即使被百般凌辱折磨,仍永不屈服,仍不改变其操守,仍要留他那顶天立地、贫贱不移、威武不屈、富贵不淫的清白人格在人间,这与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有异曲同工之妙。
于谦创作这首诗时年仅十七岁。他于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在杭州西子湖畔的吴山三茅观中埋头读书。在他座位旁悬挂着他自己撰写的文天祥画像赞,桌案上摆放着他自己手抄的唐人陆贽奏疏卷册。他思考着古今治乱兴亡的道理,慨然有天下己任之志,顺手写下了这首脍炙人口的〈石灰吟〉。 永乐十九年(1421),于谦考中进士,被任命为山西道监察御史,从此走入仕途。他没有忘记少年时的誓言,居官清正,不徇情,不受贿,没有多久,便以“廉干”闻名了。宣德初年,于谦受命巡按江西。他到任后,平反冤狱,打击豪强,为民请命,安抚流离,政绩卓著,很快便得到明宣宗的重视,亲自手书于谦之名授与吏部,超迁于谦为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这时他年仅33岁。

于谦不携家眷,独自一人前往任所,冬春两季在山西,夏秋两季到河南,正如他诗中写道的:“三晋冲寒到,中州冒暑回。山川元不改,节候自相催。”《明史》中 说:“谦至官,轻骑遍历所部,延访父老。察时事所宜兴革,即具疏言之。一岁凡数上,小有水旱,辄上闻。”他就这样,无论冬夏,不分寒暑,在巡抚任上辛苦忙 碌了19年。 明代的巡抚是朝廷外派的大员,对地方官吏,甚至省级大官都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可是于谦从不因自己的地位而讲求排场,他为官严正,但却从不作威作福,相反,他却总是轻骑简从,不让地方官吏迎送。

于谦不仅这样体知下属,而且对上司也从不奉迎。正统间,宦官王振专权,索贿纳贿之风盛行,官吏们为求仕进,争献金银求媚。据说凡晋见王振者必献白银百两, 若献银千两,便可得赐酒食。于谦每次入京办事,却从不带任何礼物送人。有人劝他说:“即不橐金往,宁无一二土物充交际耶?”于谦听罢,笑着举起两袖答道: “吾唯有清风而已。”正因为这种廉正不阿的作风,于谦难免会得罪权贵。专权的太监王振就曾诬陷于谦,并将他下法司论死。后来系狱三个月,才得释,降职为大理寺少卿。事情传出,山西、河南百姓官吏赴京上书,周、晋二王也上书请留于谦巡抚两省。就这样,于谦在巡抚任上先后十九年,直到正统十三年(1448)才调任兵部左侍郎。

纵观于谦的一生,他以自己的切身行动实践了“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青白在人间”的豪言壮志,表里如一,铮铮铁骨。他那视死如归的崇高气节,在人世间的忠臣义士和正人君子的心中竖起了一盏长明不熄的心灯。

因此,人们也经常用这两句诗来赞美那些不屈服于力、为坚守信仰、真理和内心的正义与良知而视死如归的高尚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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