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转账支票日期是壹拾月要不要加零

如题所述

需要加零。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八十四条 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相关法条: 

第八十九条 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第九十二条 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对出票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但是,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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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9

因为支票都有期限的,如果壹拾月前不加零,而且壹拾与月之间有空隙的话,完全可以添一个壹或贰进去。壹拾月前加零,及时在壹拾与月至今添加壹或贰,日期填写不规范银行就不会受理。

转帐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转帐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收款单位取得转帐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填写好银行进账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

扩展资料

转账支票的注意事项有以下:

1.购买支票客户转账支票使用完毕后,应在转账支票领用单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同时按标准交费,领取空白转账支票。

2.客户应在其存款账户的余额内签发支票。如透支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

3.“出票人签章”栏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缺漏印章或印鉴不符时,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

4.客户签发票据应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和《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记载。

5.转账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为10日,超过付款期的支票,银行不予受理;转账支票的权力时效为自出票日起六个月,在票据开出六个月内,收款人可持有关证明文件,向付款人请求付款。

6.客户结清销户时,应将未用空白支票缴还银行。

7.支票的收款人、金额、日期不得涂改。

8.开出转账支票用以支付时无需在支票背面做背书,收到支票用于银行进账时才需要在背面填写背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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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6-06

因为支票都有期限的,如果壹拾月前不加零,而且壹拾与月之间有空隙的话,完全可以添一个壹或贰进去。壹拾月前加零,及时在壹拾与月至今添加壹或贰,日期填写不规范银行就不会受理。

转帐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转帐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收款单位取得转帐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填写好银行进账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

扩展资料

1、购买支票:客户转账支票使用完毕后,应在转账支票领用单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同时按标准交费,领取空白转账支票。

2、客户应在其存款账户的余额内签发支票。如透支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

3、“出票人签章”栏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缺漏印章或印鉴不符时,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

4、客户签发票据应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和《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记载。

5、转账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为10日,超过付款期的支票,银行不予受理;转账支票的权力时效为自出票日起六个月,在票据开出六个月内,收款人可持有关证明文件,向付款人请求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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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6-07

开转账支票日期是壹拾月不要加零。

(1)数字必须大小写,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举例:2007年8月5日:贰零零柒年捌月零伍日。

(2)注意:

a、壹月贰月前零字必写,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写可不写。拾月至拾贰月必须写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贰月(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月)。

b、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写,拾日至拾玖日必须写成壹拾日及壹拾X日(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伍日)。

扩展资料:

支票填写注意事项

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

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

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支票填写常识:

(1)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迹,否则本支票作废。

(2)收票人如果发现支票填写不全,可以补记,但不能涂改。

(3)支票的有效期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节假日顺延。

(4)支票见票即付,不记名。(丢了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可能就是票面金额数目的钱丢了,银行不承担责任。现金支票一般要素填写齐全,假如支票未被冒领,在开户银行挂失;转帐支票假如支票要素填写齐全,在开户银行挂失,假如要素填写不齐,到票据交换中心挂失。)

(5)出票单位现金支票背面有印章盖模糊了,可把模糊印章打叉,重新再盖一次,但不能超过三个印章。

(6)收款单位转帐支票背面印章盖模糊了(此时票据法规定是不能以重新盖章方法来补救的),收款单位可带转帐支票及银行进帐单到出票单位的开户银行去办理收款手续(不用付手续费),俗称“倒打”,这样就用不着到出票单位重新开支票了。

(7)在支票左上角划两道斜线可以防止支票丢失后被人取现,即只能通过银行转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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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3-01-08

需要加零。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八十四条 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相关法条: 

第八十九条 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第九十二条 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对出票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但是,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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