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还没毕业在公司参加培训,就是三方协议的培训。之后毕业了公司就要求我们签下合同以及培训协议,也就是毕业之前的培训。两年内不能离职,否则赔款2万。公司当初答应出差三个月后回工作地点工作,现在出差不给补贴,而且要一两年才能回去。因此想辞职,不知道会不会赔款。前提是,我没有任何资料在公司,档案还在学校没发,社保也还没交,第一个月工资还没领。我是领了工资在走人还是现在就提出离职申请?
如有,则你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赔钱。
如没有,那么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也即你需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赔款2万元的约定违反了上述规定,是无效的)。追问
能理解为要赔钱,但不是赔2W么?
追答是的,公司应就培训费用举证证明,应没有2万那么多吧。
追问根据你所说的劳动法合同,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但是他培训我的时候我还不是劳动者,还是学生,而且当初没有任何培训说明,是通过三方协议来招我们过去的。是在正式签劳动合同在我毕业以后签的培训协议。
追答对劳动合同法不能机械地理解。你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是视为单位已提供了专项培训的,至于培训费用,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计算。
追问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呢,公司在你未成为其员工的时候通过培训等方式吸引你加入公司,在你进入公司签订合同以后需要你为之前为你所做的培训负责。
追答这应该是双向选择的结果吧。
如果是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那仍然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企业,同时你还得有证据证明你已经提前三十天通知了,否则企业如果提起仲裁,你会因此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责。因此,作为劳动者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最好的方式是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给企业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样你就有证据证明你已经提前三十天通知了企业。一旦达到三十天,你就可以离开企业了。追问
我现在还是试用期,应该是提前三天吧?我还想知道单位的这种做法合法不?我现在辞职一定要赔2万么?
追答既然你还是学生,与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企业的管理,你随时可以离开。对于培训,你还没有毕业,根本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培训对象,更不需要签订任何培训协议。就算签订了,对你也没有任何约束力。
你现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你提前三天通知企业,就可以离开。赔款的协议是无效的协议。
嗯,我的确是在没有毕业之前参加的公司的培训,并在毕业后跟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及所谓的培训协议,但在签合同后没有参加任何培训计划。这样的话他的培训协议也是无效的么?
追答对的,合同签订后,才会培训,没有签订合同,不是该公司的员工,培训谁啊。
1、如果是劳动者在公司没有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情况,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不需要赔偿的;
2、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3、如果单位违法辞退,需要按上面的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