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贸易公司注册的前置条件

各位大大,有没有在燃气贸易公司工作,了解燃气贸易公司注册事宜的,告知下注册燃气贸易公司需要的前置条件。纯贸易,不生产的。

首先需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公司域名/名称,该名称必须是没有被注册过的,(下面会提到)。

企业名称:地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设立条件:(1)需有适当的办公房/办公地址

(2)投资者出资比例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

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注册资本: 50万元人民币

一、 提交材料

1 、 全体股东(法人 + 合伙人)身份证件各一份
2 、 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3 、 拟定公司名称 1-5 个
4 、 拟定公司经营范围

二、办证流程:

投资咨询→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企业名称查询→特殊行业另提交相关部门批准盖章→工商部门初审→验资→提交工商局审批、营业执照→公安刻章→企业代码→税务登记证→领取营业执照及其他材料

说明:

特殊行业经营范围中如需前置审批的,如 : 卫生 、治安、印刷、广告、 环保 、房产 、科委、 【消防 】、 烟 酒 、技监等 , 应先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后再进行工商注册登记。

三、证照清单:

1 、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
2 、电子营业执照一个
3 、私营企业协会会员证书一份
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各一份
5 、企业组织机构IC卡一张
6 、国税 证书正副本各一份、 地税 证书正副本各一份
7 、公章、法人章、合伙人章、 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08
  各省燃气贸易公司注册政策有些差别,以山东、辽宁等省为例,燃气贸易公司注册的前置条件:燃气专项规划和依据燃气专项规划划定的经营区域
  详细《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将燃气专项规划和依据燃气专项规划划定的经营区域,作为企业经营许可的前置条件,就从制度上把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锁定在一定的区域和范围以内,防止和避免燃气企业经营范围相互交叉、相互扯皮、争抢地盘等恶性、无序竞争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杜绝燃气安全隐患。经营区域划分要讲究科学合理,要有一定规模效益,不准划得过小、过碎。一个区域内只能由一家企业经营,不得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企业,企业之间的经营区域、管网不得相互交叉;已经形成交叉的,必须限期整改,不整改的,任何企业都不得办理经营许可;已经办理了经营许可的,要立即取消和收回。原来各地已审批的燃气经营企业,凡规模过小、发展较慢、经营不善、有安全隐患、屡次发生安全事故的,能合并的合并,不能合并的,一律撤销。除了以天然气作为生产原料可以实行直供外,其他一律不得设立直接对用户直供的直供燃气企业,天然气一律进入城市燃气管网,实行统一调配、统一供气。
第2个回答  2012-07-30
不知道。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